1、高階合夥人一般用於律師事務所。
2、所謂高階合夥人,有可能是這個公司的創辦人,所裡的利潤歸他分享。也有可能是所謂的二級合夥人,幫助公司承擔一部分費用。合夥制的律師事務所,會因人數的多少而發生行政劃分的不同。一些較大的律師事務所,合夥人會有高階合夥人、普通合夥人、合夥人之分。而高階合夥人屬於律師事務所中行政級別較高的合夥人,除主任外,可以視為是副主任。
1、高階合夥人一般用於律師事務所。
2、所謂高階合夥人,有可能是這個公司的創辦人,所裡的利潤歸他分享。也有可能是所謂的二級合夥人,幫助公司承擔一部分費用。合夥制的律師事務所,會因人數的多少而發生行政劃分的不同。一些較大的律師事務所,合夥人會有高階合夥人、普通合夥人、合夥人之分。而高階合夥人屬於律師事務所中行政級別較高的合夥人,除主任外,可以視為是副主任。
開辦律所的共同投資者就是律師事務所的合夥人,也就是律師事務所的老闆之一。高階合夥人是指有股份的,合夥人只有名義或有一點分紅,合夥人在法學中是一個比較普通的概念,通常是指以其資產進行合夥投資、參與合夥經營、依協議享受權利、承擔義務並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或有限)責任的自然人或法人。根據《民法通則》第三十條個人合夥是指兩個以上公民按照協議,各自提供資金、實物、技術等,合夥經營、共同勞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第十七條合夥人應當按照合夥協議約定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履行出資義務,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需要辦理財產權轉移手續的,應當依法辦理。
高階合夥人一般用於律師事務所。所謂高階合夥人,有可能是這個公司的創辦人,所裡的利潤歸他分享。也有可能是所謂的二級合夥人,幫助公司承擔一部分費用。
律師(lawyer)是指透過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並依法取得律師執業證書,接受委託或者指定,為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的執業人員。按照工作性質劃分,律師可分為專職律師與兼職律師,按照業務範圍劃分,律師可分為民事律師、刑事律師和行政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