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屬於累犯,要看是否滿足累犯和特別累犯的條件。
根據《刑法》第65條的規定,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後,在五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是累犯,應當從重處罰,但是過失犯罪和不滿十八週歲的人犯罪的除外。
特別累犯是指因犯特定之罪而受過刑罰處罰,在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後,又犯該特定之罪的犯罪分子。
黑社會性質組織的犯罪,任何時候再犯以上相同之罪的,都視為累犯。
是否屬於累犯,要看是否滿足累犯和特別累犯的條件。
根據《刑法》第65條的規定,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後,在五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是累犯,應當從重處罰,但是過失犯罪和不滿十八週歲的人犯罪的除外。
特別累犯是指因犯特定之罪而受過刑罰處罰,在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後,又犯該特定之罪的犯罪分子。
黑社會性質組織的犯罪,任何時候再犯以上相同之罪的,都視為累犯。
犯罪分子在假釋考驗期內又犯新罪的,不構成累犯。因為累犯成立的要求是,後罪發生的時間,在前罪所判處的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後的5年之內。犯罪分子被假釋的,假釋考驗期期滿,才視為刑罰執行完畢,所以這5年的期限,對於被假釋的犯罪人,應從假釋期滿之日起計算。
【法律依據】
《刑法》第六十五條規定,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後,在五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是累犯,應當從重處罰,但是過失犯罪和不滿十八週歲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規定的期限,對於被假釋的犯罪分子,從假釋期滿之日起計算。
犯罪行為人過失犯罪的,不構成累犯,因為構成累犯的法定條件之一是前罪和後罪都必須是故意犯罪。因此,若有一罪屬於過失犯罪的,則不構成累犯。一般累犯的構成要件是:1.前後都是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2.前後都是故意犯罪;3.前罪實施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後五年以內再犯新罪;4.前罪實施時已滿18週歲。
【法律依據】
《刑法》第六十五條規定,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後,在五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是累犯,應當從重處罰,但是過失犯罪和不滿十八週歲的人犯罪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