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黨的全國代表大會每五年舉行一次,由中央委員會召集。中央委員會認為有必要,或者有三分之一以上的省一級組織提出要求,全國代表大會可以提前舉行;如無非常情況,不得延期舉行。
2、黨的全國代表會議的職權是:討論和決定重大問題;調整和增選中央委員會、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的部分成員。調整和增選中央委員及候補中央委員的數額,不得超過黨的全國代表大會選出的中央委員及候補中央委員各自總數的五分之一。
1、黨的全國代表大會每五年舉行一次,由中央委員會召集。中央委員會認為有必要,或者有三分之一以上的省一級組織提出要求,全國代表大會可以提前舉行;如無非常情況,不得延期舉行。
2、黨的全國代表會議的職權是:討論和決定重大問題;調整和增選中央委員會、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的部分成員。調整和增選中央委員及候補中央委員的數額,不得超過黨的全國代表大會選出的中央委員及候補中央委員各自總數的五分之一。
1、黨的全國代表大會每五年舉行一次,由中央委員會召集。中央委員會認為有必要,或者有三分之一以上的省一級組織提出要求,全國代表大會可以提前舉行;如無非常情況,不得延期舉行。
2、黨的全國代表會議的職權是:討論和決定重大問題;調整和增選中央委員會、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的部分成員。調整和增選中央委員及候補中央委員的數額,不得超過黨的全國代表大會選出的中央委員及候補中央委員各自總數的五分之一。
黨的全國代表大會每五年舉行一次,由中央委員會召集。黨的全國代表大會和中央委員是中國共產黨最高領導機關,其職權包括聽取和審查中央委員會的報告、聽取和審查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的報告、討論並決定黨的重大問題等。
黨的全國代表大會每幾年舉行一次
黨的全國代表大會全稱是中國共產黨全國代表大會,其一般每五年舉行一次,並由中央委員會召集。目前距離最近的一次黨的全國代表大會是第十九次全國代表大會,於2017年10月18日至24日在北京召開。
黨的全國代表大會和它所產生的中央委員會是中國共產黨最高領導機關。一般情況下,中央委員會認為有必要,或者有三分之一以上的省一級組織提出要求,全國代表大會可以提前舉行,但無非常情況不可以延期舉行。
黨的全國代表大會的職權
黨的全國代表大會的職權只要有六點,一是聽取和審查中央委員會的報告,二是聽取和審查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的報告,三是討論並決定黨的重大問題,四是修改黨的章程,五是選舉中央委員會,六是選舉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