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喪葬補助費標準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中央國家機關及其所屬事業單位執行所在地的標準。
2、職工死亡後,遺屬生活有困難的,死者生前所在單位,可以根據“困難大的多補助,困難小的少補助,不困難的不補助”的原則,給予定期或臨時補助。
3、遺屬生活困難補助標準,一般以能維持當地群眾生活水平為原則,,遺屬補助費按應享受遺屬補助的人數和標準計算,其總額不得超過死者生前的工資。
1、喪葬補助費標準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中央國家機關及其所屬事業單位執行所在地的標準。
2、職工死亡後,遺屬生活有困難的,死者生前所在單位,可以根據“困難大的多補助,困難小的少補助,不困難的不補助”的原則,給予定期或臨時補助。
3、遺屬生活困難補助標準,一般以能維持當地群眾生活水平為原則,,遺屬補助費按應享受遺屬補助的人數和標準計算,其總額不得超過死者生前的工資。
1、在我國,公租房是隻租不賣的,當然了承租人在租滿5年之後,經政府批准是可以買賣。公租房的租金在10元/平方/月,物管費1元/平方/月左右。
2、租滿五年後可以購買,價格按照政府公佈的建築成本加上利息,前5年的租金可以衝抵購房款,但是此房以後只能由政府回購(購買價格加上利息回購),不能自行出售給其他第三方。
3、目前來說,關於公租房的租金,國家其實並沒有明確的規定,公租房租金高低主要有區域不同、房源不同等因素的影響。各地的公租房收費的標準可能會存在一定的差異,大傢俱體還是要以當地的標準來定。
1、發放物件:
2019年9月30日前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且已辦理離退休、退職手續的人員,按照寧政發〔2010〕10號檔案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領取待遇的人員,按照寧政發〔2014〕49號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領取待遇的人員。
2、發放標準:
已參保離休人員(含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和按照自治區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已完成移交地方管理的國有企業辦中小學退休教師,比照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發放標準發放,低於3996元的按3996元標準執行;已參保退休、退職人員(含六十年代精簡退職領取生活費人員),按照2018年度全區企業參保退休人員月平均養老金3246元確定。
2010年以來自治區人民政府決定增加的人均750元的取暖費補貼繼續保留,共計3996元;根據寧政發〔2010〕10號和寧政發〔2014〕49號檔案參加職工養老保險領取待遇的人員,按照2018年度寧政發〔2010〕10號檔案領取待遇人員月平均養老金1760元確定,2010年以來自治區人民政府決定增加的人均750元的取暖費補貼繼續保留,按參保退休、退職人員人均月養老金淨增額184元增加,共計269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