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初級會計證考試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透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會計初級證書。初級會計證考試設《經濟法基礎》、《初級會計實務》兩個科目。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2022初級會計報名時間釋出一覽,希望能幫助到大家!
2022初級會計報名時間
2022年初級會計報名時間是2022年1月5日至1月24日,報名入口為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在上述時間內,各省級考試管理機構自行確定本地區的報名開始時間。
初級會計證含義
初級會計證是會計證書的一種,會計證書一般有三個等級:初級的叫助理會計師資格證,高一級就是中級會計師資格證,最高一級叫正高階會計師資格證,需要通過幾輪的考試才能獲得。(初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實行全國統一組織、統一考試時間、統一考試大綱、統一考試命題、統一合格標準的考試製度。(初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原則上每年舉行一次。在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中從事會計工作,並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均可報考。初級會計證全稱為初級會計職稱資格證書,透過初級職稱考試後,頒發人事部統一印製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該證書在全國範圍內有效。
初級會計知識點
初級會計實務知識點:
1.第一章第四節:會計科目與借貸記賬法。
學好會計科目是會計考生打基礎的重要環節,由於會計科目類別及內容相對較多,特別需要有意識的記憶和積累 ;借貸記賬法屬於初級會計中理論性最強、最抽象的內容,需要在理解的基礎之上記憶,後續各章節中會計分錄便是以會計科目和借貸記賬法為基礎構建的。
2.第二章第二節:應收賬款減值。
應收賬款的減值屬於歷年來的重要典型考點,既可以考小題,也可以命不定項的題目。該知識點系統性比較強,對於壞賬計提的計算、以及計提壞賬、核銷壞賬和轉回壞賬的分錄等內容的均在初級考試中頻繁出現,也會考到相關賬務處理中應收賬款賬面價值的變化。
3.第二章第三節:交易性金融資產。
交易性金融資產整節內容都很重要,屬於初級會計命題的重難點內容。而且個別知識點在近年來反覆調整,考生應當以最新資料進行復習備考,做到熟練掌握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取得、公允價值變動、確認及收取利息及股利、處置交易性金融資產等整套賬務處理。同時,要關注投資收益的計算、對當期損益的影響以及相關增值稅的確認等問題。
4.第二章第四節:存貨。
存貨在初級考試當中考查比較穩定,同樣屬於重點章節。而存貨知識體系相對較龐雜,考生應重點關注外購存貨成本的計算、四種發出存貨計價方法、計劃成本法、存貨後續計量等相關內容。
5.第二章第五節:固定資產。
固定資產一節屬於高頻考點,幾乎每年都會以各種型別命題。其重點考查範圍在外購固定資產成本的計算、固定資產的折舊範圍及四種計提折舊的方法、固定資產處置的淨損益等內容。此外,對於財產清查中盤虧、盤盈規定資產的內容也有其獨特性,考生也不應忽略。
6.第三章第三節:應付職工薪酬。
應付職工薪酬屬於負債部分的重點,考生應重點關注應付職工薪酬核算的範圍、企業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的賬務處理、企業確認及發放非貨幣性福利的相關賬務處理等內容。
7.第三章第四節:應交稅費中與增值稅相關的內容。
鑑於新大綱中增值稅的相關稅費已經進行了又一次的調整,需要考生適當關注。此外,增值稅本身屬於重要稅種非常重要的內容,涉及到的相關二級明細科目以及三級專欄都比較繁多,需要考生進行清晰的梳理。
8.第四章:所有者權益。
所有者權益整章內容不多,但體系較強,知識點之間關聯比較密切,需要考生進行整體的複習及把握。在備考中應當重點關注所有者權益的變化、企業接受投資及減資的賬務處理、資本公積的計算以及留存收益等內容。
9.第五章:第一節收入和第三節利潤。
收入的準則在幾年之前已經進行了較大幅度的修訂,但是初級考試中卻一直考查的是老準則的內容。而今年新大綱及官方教材中進行了調整,變化較大,是今年考試的重難點。利潤是常規考點,考生應著重掌握利潤的分配過程。
10.第六章:第一節資產負債表和第二節利潤表。
新準則中,三大主表中的現金流量表的內容已經刪除,所以報表的重點考點更加集中。而且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的內容都有一定的調整,不容忽視。其中資產負債表應重點關注其填列方法,利潤表則應重點關注不同利潤的計算公式。
11.第七章:第三節產品成本的歸集和分配、第四節產品成本計算。
成本會計的內容和財務會計有所差別,但在考試中也經常考查。考生備考時應當重點掌握輔助生產費用的分配、生產費用在完工產品與在產品之間的分配、品種法等內容,尤其是互動分配法、約當產量比例法等高頻考點。
經濟法基礎知識點:營業稅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
第二節 營業稅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
一、營業稅的納稅人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的單位和個人,為營業稅的納稅義務人。
二、營業稅的扣繳義務人
中國境外的單位或者個人在中國境內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在境內未設有經營機構的,以其境內代理人為扣繳義務人;在境內沒有代理人的,以受讓方或者購買方為扣繳義務人。
非居民在中國境內發生營業稅應稅行為而在境內未設立經營機構的,以代理人為營業稅的扣繳義務人;沒有代理人的`,以發包方、勞務受讓方為扣繳義務人。
經濟法基礎知識點:營業稅的特點
第三章 營業稅法律制度
[基本要求]
(一)掌握營業稅納稅人、扣繳義務人
(二)掌握營業稅徵稅範圍、稅目、稅率、計稅依據
(三)掌握營業稅應納稅額的計算
(四)熟悉營業稅的起徵點與稅收減免
(五)熟悉營業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納稅地點、納稅期限
(六)熟悉城市維護建設稅的內容
(七)瞭解營業稅的特點
(八)瞭解教育費附加
[考試內容]
第一節 營業稅的特點
一、營業稅
營業稅是以在我國境內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銷售不動產所取得的營業額為徵稅物件而徵收的一種貨物勞務稅。
二、營業稅的特點
1.以非貨物營業額為徵稅物件;
2.按行業大類設計稅目稅率;
3.計算簡便,徵收成本較低。
經濟法基礎教材知識點:違反勞動合同法的法律責任
第七節 違反勞動合同法的法律責任
一、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的法律責任
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法,或者訂立、履行、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違法,應承擔法律責任。
二、勞動者違反勞動合同法的法律責任
勞動者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違反保密協議和競業限制,違反培訓協議或者因勞動者過錯導致勞動合同無效時應承擔法律責任。
經濟法基礎:勞動爭議的解決
一、勞動爭議及解決方法
對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爭議的,當事人可以協商解決;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者申請撤銷仲裁裁決。
二、勞動調解
當事人申請勞動爭議調解可以書面申請,也可以口頭申請。
經調解達成協議後,調解協議書對雙方當事人具有約束力,當事人應當履行。一方當事人在協議約定期限內不履行調解協議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仲裁。因支付拖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事項達成調解協議,用人單位在協議約定期限內不履行的,勞動者可以持調解協議書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自勞動爭議調解組織收到調解申請之日起15日內未達成調解協議的,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仲裁。
三、勞動仲裁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1年。自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當事人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後,可以自行和解。達成和解協議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請。
仲裁庭在作出裁決前,應當先行調解。調解不成或者調解書送達前,一方當事人反悔的,仲裁庭應當及時作出裁決。
下列勞動爭議,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裁決書自作出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1)追索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不超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12個月金額的爭議;
(2)因執行國家的勞動標準在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等方面發生的爭議。
當事人對上述終局裁決情形之外的其他勞動爭議案件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提起訴訟。期滿不起訴的,裁決書發生法律效力。
四、勞動訴訟
勞動訴訟依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