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將每年的4月15日確定為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是經過多方討論、審慎選擇的結果,為全民參與國家安全教育活動提供了有效載體。
2、每年的4月15日是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這是2015年7月1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透過的國家安全法確立的,充分反映了黨和國家對新形勢下加強全民國家安全教育的高度重視。
1、將每年的4月15日確定為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是經過多方討論、審慎選擇的結果,為全民參與國家安全教育活動提供了有效載體。
2、每年的4月15日是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這是2015年7月1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透過的國家安全法確立的,充分反映了黨和國家對新形勢下加強全民國家安全教育的高度重視。
2020國家安全日是哪一天 2020國家安全日是幾月幾日
2020國家安全日是2020年4月15日,星期三,農曆三月廿三。
國家安全日介紹
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是為了增強全民國家安全意識,維護國家安全而設立的節日。
2015年7月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透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第十四條規定,每年4月15日為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
設立國家安全教育日的意義
首先,有利於貫徹落實習總書記提出的“總體國家安全觀”。公眾廣泛參與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將獲得弘揚總體國家安全觀的良好效果。
其次,有利於提高政府和社會公眾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意識。透過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的一系列活動,可以讓政府和社會公眾有效地瞭解國家安全法提出的各項要求,從而強化責任意識,提高大家維護國家安全的能力。
最後,有利於增強國家安全法普法宣傳的效果。設立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能夠讓更多的社會公眾接觸和了解到國家安全方面的法律知識,特別是懂得如何依法履行自身的維護國家安全方面的職責和義務。
什麼是國家安全
根據2015年7月1日起實施的新《國家安全法》,國家安全是指國家政權、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人民福祉、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和國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對處於沒有危險和不受內外威脅的狀態,以及保障持續安全狀態的能力。
維護國家安全的意義
國家安全不僅關乎國家的興亡,還關乎每個公民的切身利益;維護好了國家安全,既能保護國家利益,也能保護個體利益,而一旦國家安全受損,我們就有可能付出巨大的代價。維護國家安全,是為了維護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維護國家安全,也需要發揮每個公民的力量,打一場“人民戰爭”。
公民在維護國家安全中的義務有哪些
《國家安全法》第七十七條規定:公民和組織應當履行下列維護國家安全的義務:
(1) 遵守憲法、法律法規關於國家安全的有關規定;
(2) 及時報告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線索;
(3) 如實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證據;
(4) 為國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條件或者其他協助;
(5) 向國家安全機關、公安機關和有關軍事機關提供必要的支援和協助;
(6) 保守所知悉的國家秘密;
(7)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任何個人和組織不得有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不得向危害國家安全的個人或者組織提供任何資助或者協助。
公民在維護國家安全中有哪些權利
(1) 公民和組織支援、協助國家安全工作的行為受法律保護。因支援、協助國家安全工作,本人或者其近親屬的人身安全面臨危險的,可以向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請求予以保護。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應當會同有關部門依法採取保護措施。
(2) 公民和組織因支援、協助國家安全工作導致財產損失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補償;造成人身傷害或者死亡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撫卹優待。
(3) 公民和組織對國家安全工作有向國家機關提出批評建議的權利,對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國家安全工作中的違法失職行為有提出申訴、控告和檢舉的權利。
1、國家安全日在4月15日。
2、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是為了增強全民國家安全意識,維護國家安全而設立的節日。2015年7月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透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第十四條規定,每年4月15日為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