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計內容進行提煉,使組織系統在滿足推廣需要前提下儘可能條理清晰,層次簡明,最佳化系統結構;設計上必須具有良好的適合性。如標誌不會因縮小、放大產生視覺上的偏差,線條之間的比例必須適度;設計基本要素組合成通用較強的單元,如在VI設計基礎系統中將標誌、標準字或象徵圖形、企業造型等組合成不同的形式單元,可靈活運用於不同的應用系統,以保證傳播的同一性;為了使資訊傳遞具有一致性和便於社會大眾接受,應該把品牌和企業形象不統一的因素加以調整。品牌、企業名稱、商標名稱應儘可能地統一,給人以唯一的視聽印象。
設計內容進行提煉,使組織系統在滿足推廣需要前提下儘可能條理清晰,層次簡明,最佳化系統結構;設計上必須具有良好的適合性。如標誌不會因縮小、放大產生視覺上的偏差,線條之間的比例必須適度;設計基本要素組合成通用較強的單元,如在VI設計基礎系統中將標誌、標準字或象徵圖形、企業造型等組合成不同的形式單元,可靈活運用於不同的應用系統,以保證傳播的同一性;為了使資訊傳遞具有一致性和便於社會大眾接受,應該把品牌和企業形象不統一的因素加以調整。品牌、企業名稱、商標名稱應儘可能地統一,給人以唯一的視聽印象。
1、內部公平性原則;
2、外部競爭性原則;
3、與績效的相關性原則;
4、激勵性原則;
5、可承受性原則;
6、合法性原則;
7、可操作性原則;
8、靈活性原則;
9、適應性原則。
1、以右為尊,前述桌席的安排,已述及尊右的原則,席次的安排、亦以右為尊,左為卑。
2、故如男女主人並座,則男左女右,以右為大。
3、如席設兩桌,男女主人分開主持,則以右桌為大。
4、賓客席次的安排亦然,即以男女主人右側為大,左側為小。
5、職位或地位高者為尊,高者座上席,依職位高低,即官階高低定位,不能逾越。
6、職位或地位相同,則必須依官職傳統習慣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