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2駕駛證審驗應當到駕駛證核發地車輛管理所。不過在異地從事營運的機動車駕駛人,向營運地車輛管理所備案登記一年後,可以直接在營運地參加審驗。
新交規規定:持有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證的駕駛人,應當在每個記分週期結束後三十日內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審驗。但在一個記分週期內沒有記分記錄的,免予本記分週期審驗。
B2駕駛證在一個記分週期內如果沒有扣分,該記分週期就免予審驗。如果每一個記分週期都保持沒有扣分,就只需要到駕駛證有效期滿換證時才參加審驗。
B2駕駛證審驗應當到駕駛證核發地車輛管理所。不過在異地從事營運的機動車駕駛人,向營運地車輛管理所備案登記一年後,可以直接在營運地參加審驗。
新交規規定:持有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證的駕駛人,應當在每個記分週期結束後三十日內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審驗。但在一個記分週期內沒有記分記錄的,免予本記分週期審驗。
B2駕駛證在一個記分週期內如果沒有扣分,該記分週期就免予審驗。如果每一個記分週期都保持沒有扣分,就只需要到駕駛證有效期滿換證時才參加審驗。
b2駕照異地可以年審。在異地從事營運的機動車駕駛人,向營運地車輛管理所備案登記一年後,可以直接在營運地參加審驗。持有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證的駕駛人,應當在每個記分週期結束後三十日內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審驗。但在一個記分週期內沒有記分記錄的,免予本記分週期審驗。
根據駕照新規,b2駕駛證異地可以年審。
根據公安部139號令《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
機動車駕駛人可以在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核發地以外的地方參加審驗、提交身體條件證明。
第七十一條機動車駕駛證審驗內容包括:
(一)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交通事故處理情況;
(二)身體條件情況;
(三)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及記滿12分後參加學習和考試情況。
持有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證一個記分週期內有記分的,以及持有其他準駕車型駕駛證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死亡承擔同等以上責任未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駕駛人,審驗時應當參加不少於三小時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交通安全文明駕駛、應急處置等知識學習,並接受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