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語故事 |
此處所列為「忘恩負義」之典故說明,提供參考。「忘恩負義」原作「背恩忘義」。指忘記別人給予的恩惠,違背道義,出自於《漢書.卷七六.趙尹韓張兩王傳.張敞》。根據記載,漢宣帝時,京師長安人口眾多,龍蛇雜處,以致於治安不好。宣帝聽聞張敞頗有才能,賞罰分明,嫉惡如仇,所以請他來擔任「京兆尹」的職務,也就是京師的最高行政首長,幾年下來使長安的治安改善許多。但後來他的好友楊惲因觸怒宣帝被判死刑,與楊惲交好的人幾乎全受牽連,被免去官職,只有張敞因為受到宣帝賞識,一直未受處分,安然在位。有一天,張敞派一名叫絮舜的捕官去辦案,絮舜心想張敞遲早會受到連累被免官,竟然不肯聽命,還在上班時間私自回家休息。有人勸他不要這樣,他居然說:「我已為張公盡了不少力,他現在只剩五日京兆可當了,為何還要幫他辦事?」這些話傳到張敞的耳朵裡,立刻將絮舜逮捕入獄,並判他死刑。行刑後,絮舜的家屬上告張敞審判不公,以小罪妄殺人命。一向欣賞張敞的宣帝將他從輕發落,免去官職,貶為庶人。幾個月後,京師的治安又再度變壞,冀州也有盜賊為亂。宣帝想起張敞在任時的功績,又派使者去接他進宮。張敞在前去的車上,寫下自己對絮舜之事的看法,準備呈給皇帝看。說自己一直待絮舜不薄,卻在他處境危險之時,怠忽職守,還說他是「五日京兆」,簡直是「背恩忘義」,傷風敗俗,罪無可逭。「背恩忘義」即是指背棄別人曾給予的恩惠,忘記道義。後來「忘恩負義」這句成語就從這裡演變而出,指受人恩惠而不知報答,反而做出對不起恩人的事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