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竭盡孝忱奉養父母。《書·酒誥》:“肇牽車牛遠服賈,用孝養厥父母。” 孔 傳:“農功既畢,始牽車牛,載其所有,求易所無,遠行賈賣,用其所得珍異孝養其父母。”《漢書·文帝紀》:“今歲首,不時使人存問長老,又無布帛酒肉之賜,將何以佐天下子孫孝養其親?” 唐 韓愈 《大行皇太后輓歌詞》:“一紀尊名正,三時孝養榮。” 明 楊慎 《丁丑封事》:“兩宮之孝養在陛下,臣民之覆庇在陛下。”《兒女英雄傳》第十八回:“你養女兒一場,不曾得我一日孝養。” 徐念慈 《餘之小說觀》:“其旨趣,則教之以治家瑣務,處事大綱,巨如政治倫常,細至飲食服用,上而孝養奉親,下若義方教子,示以陳跡,動其興盛。” 孝養出自〔鹽鐵論·第廿五篇·孝養篇〕,文字是:「文學曰:『善養者,不必芻豢也;善供服者,不必錦繡也。以己之所有,盡事其親,孝之至也。故匹夫勤勞,猶足以順禮;歠菽飲水,足以致其敬。孔子曰:「今之孝者,是為能養,不敬,何以別乎?」故上孝養志,其次養色,其次養體。貴禮,不貪其養,禮順心和,養雖不備,可也。』」 在〔鹽鐵論〕的辯論中,御史大夫等政府官員從現實方面著眼,而賢良文學則以道德理想為根本。御史大夫們認為必先滿足人民的物質生活後,始可進一步提高人民的精神生活,他們在申論孝道時,在〔論誹〕中說:「蓋聞士之居世也,衣服足以勝身,食飲足以供親。內足以相恤,外不求於人。故身修然後可以理家,家治然後可以治官。故飯鍅(同蔬)糲者,不可以言孝;妻子飢寒者,不可以言慈;緒業不備者,不可以言理。居斯世,行斯身,而有此三累者,斯足以默矣。」他們認為若無法供應父母的生活要求 ,就稱不上是「孝」,所以在〔孝養篇〕中繼續說:「與其禮有餘而養不足,寧養有餘而禮不足。」就是說物質方面「養」要充足,「禮」欠缺一些,仍然是孝。 文學反對這個說法,所以在〔孝養篇〕中提出了上一段中反駁的話。又繼續反駁說:「居家理者,非謂積財也;事親孝者,非謂鮮餚也,亦和顏色、承意、盡禮義而已矣。」「君子重其禮,小人貪其養。」所謂的「孝」,就是說其核心並不在於物質方面豐厚的供養,因為「養」只是最次等的「養體」,其正的「養」,應該是「養志」、「養色」;養志是合乎父母的心意;養色是恭敬和順從,使父母看了喜歡,這才是「孝」的真正意義。若是隻求物質方面的供養,卻未能作到對父母心意的尊重,仍然是「不孝」。 從御史大夫與賢良文學對「孝」的看法中,可以發現,兩者各有其側重之處,文學的看法為孝的「本質」所在,對於父母的物質奉養固然重要,但是「孝心」卻更重要。因為物質方面的奉養,有時並非人力所能完全控制,而「盡心」卻是人人都能做到的。--作者:方永泉 盡孝奉養父母。《書經.酒誥》:「肇牽車牛遠服賈,用孝養厥父母。」《漢書.卷四.文帝紀》:「今歲首,不時使人存問長老,又無布帛酒肉之賜,將何以佐天下子孫孝養其親?」佛家以尊親亡故後,追薦供養,稱為「孝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