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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最好的辦法、情況。《管子·幼官》:“至善不戰,其次一之。” 尹知章 注:“用兵之善者,其唯不戰乎!其次善者,雖戰而號令一。”2. 儒家謂人的道德修養所能達到的最高境界。《禮記·大學》:“大學之道,在明明德,在親民,在止於至善。” 朱熹 集註:“言明明德,親民,皆當至於至善之地而不遷,蓋必其有以盡夫天理之極,而無一毫人慾之私也。”3. 最好。 太平天囯 何震川 《建天京於金陵論》:“建邦設都,必取至善之地。”◎ 至善 zhìshàn(1) [summum bonum]∶通常指一切其他的善都包含於其中或者都來源於它的那種最高的善(2) [best condition]∶最好的辦法、情況至善不戰,其次一之。——《管子》 「至善」在〔大學〕裡有「止於至善」一句,意為一個最理想的境界。「至善」是自古希臘以來西方倫理學中常見的概念,指道德的最高目的,是所有人都尋求的最高的善。但對於「至善」的解釋,各派的倫理學家則說法不一。 柏拉圖(Plato, 427~347 B.C.)認為「至善」就是善的理型,是理型世界(World of Ideas)中最高的理型,也是一切道德的最後依據。亞里斯多德(Aristotle, 384~322 B.C.)則認為人是理性的動物,理性是區別其他一切存有的主要標誌,理性的活動就是人的本性,因此,發揮理性的功能--理智沉思就是至善;此外,人的各種功能或才能都發揮到完滿的境地也就是至善,就是幸福。人生的目的即在求得至善,至善就是幸福。 幸福主義(或快樂主義)倫理學家德謨克里特斯(Democritus, 460~370 B.C.)、伊比鳩魯(Epicurus, 314~270 B.C.)等人則以為生活的目的是幸福或快樂,幸福即是至善。但是幸福並不是指官能享受,而是指心靈的寧靜、精神的愉悅。中世紀經院哲學(Scholasticism)大師聖多瑪斯阿奎納(ST. Thomas Aquinas, 1225~1274)認為真正的幸福只存於上帝,稱為最高幸福,也就是至善。上帝賦予人一種自然的傾向,即尋求全福,必須不斷地接近上帝才能達到,得近上帝就是人的至善。 德國哲學家康德(Immanuel Kant, 1724~1804)認為至善是最完美的道德境界,是道德和幸福的精確配合。康德說:「德性……也就是至上的善。但是還不是完全圓滿之善,還不是有限的理性存有的慾望官能的一個物件,因為要想成為這個物件,還需要加上幸福才行。」康德認為從古希臘哲學時期開始,倫理學上便有何謂「至善」的爭論。斯多噶學派(Stoics)以為德性是至善;伊比鳩魯學派(Epicureanism)把幸福視作至善。康德以為這兩種學說都是片面的。為了調和唯動機論和功利主義、禁慾主義和幸福主義的衝突,康德以「至善」概念來解決這個實踐理性的「二律背反」(Antinomie),把「至善」的實現推到了「物自身」(thing-in-itself)的世界。 康德把「至善」作為最高的道德目標。善就是在不受任何偏愛的影響下,完全出於「應該」而在實踐上是必然的行為。善行不在於獲得什麼利益,而在於它所作出的犧牲,在於完全出自「應該」的道德律令。要使道德法則成為自身絕對至善,而不是有條件的、相對的,就必須把人當作道德的主體,看作自身是目的而不是手段。每個人服從自己的且普遍的道德法則,從而實現絕對的意志自律和自由。此概念可說是十八世紀德國政治理想的一種表現。--作者:劉貴傑 極為完善。 【造句】大學之道,在明明德,在親民,在止於至善。(《禮記.大學》) 極為完善。《禮記.大學》:「大學之道,在明明德,在親民,在止於至善。」《孔子家語.卷二.好生》:「期於至善,而不襲其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