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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佛教沙彌的十種戒律:不殺生,不偷盜、不淫、不妄語、不飲酒、不塗飾香鬘、不歌舞觀聽、不眠坐高廣嚴麗床座、不食非時食、不蓄金銀寶。《魏書·釋老志》:“其為沙門者,初修十誡,曰沙彌。”參閱《釋氏要覽·戒法》。2. 希臘 語DékaLógoi意譯。猶太教和基督教的基本誡命。傳為上帝在 西奈山 上授予 摩西 ,共十條:除 耶和華 外不可信別的神;不可造偶像,拜偶像;不可妄稱 耶和華 的名;當守安息日為聖日;當孝敬父母;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不可貪戀他人的財物。各教派在條文的具體寫法上稍異。參閱《聖經·出埃及記》。3. 摩尼教戒律之一。即:不拜偶像;不謊語;不貪;不殺;不淫;不盜;不詐偽或行邪道巫術;不二心;不惰;每日進行四次祈禱,實行齋戒和懺悔。 十誡本為猶太教的誡條,源出於[聖經]的[舊約全書]的[出埃及記]中的記載,在其第二十章第二至第十七節,耶和華上帝召以色列族領袖摩西上西奈山,訂定盟約,並頒佈了「十誡」,由耶和華上帝親自用手指寫刻在兩塊石版上,長久以來,成為猶太民族的根本大法和最高律法,基督教亦奉之為其教中的誡條。該「十條誡命」為:(1)除上帝外不可敬拜別的神; (2)不可敬拜偶像; (3)不可妄稱上帝的名; (4)當守安息聖日; (5)當孝敬父母; (6)不可殺人(7)不可姦淫; (8)不可偷盜; (9)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 (10)不可貪戀別人的財物。--作者:查時傑 猶太教、基督教的十種戒約。相傳為上帝在西奈山上親自授予摩西,作為同以色列人訂立的約法。包括崇拜唯一上帝而不可拜別神、不可製造和敬拜偶像、不可妄稱上帝名字、須守安息日為聖日、須教敬父母、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不可貪戀別人妻子財物等。 猶太教、基督教的十種戒約。相傳為上帝在西奈山上親自授予摩西,作為同以色列人訂立的約法。包括崇拜唯一上帝而不可拜別神、不可製造和敬拜偶像、不可妄稱上帝名字、須守安息日為聖日、須孝敬父母、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不可貪戀別人妻子財物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