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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刻有文字、圖畫的碑碣或石壁。亦指上面所刻字畫的拓本。《史記·秦始皇本紀》:“作 琅邪臺 ,立石刻,頌 秦 德,明得意。” 宋 黃庭堅 《書磨崖碑後》:“平生半世看墨本,摩挲石刻鬢成絲。” 金 元好問 《濟南雜詩》之五:“石刻燒殘讌集辭,雄樓傑觀想當時。” 清 王士禛 《池北偶談·談藝四·讀書檯》:“ 濟南 近有人耕田間,掘得‘讀書臺’三字石刻。” 魯迅 《南腔北調集·“連環圖畫”辯護》:“ 宋 人的《唐風圖》和《耕織圖》,現在還可找到印本和石刻。”2. 鐫雕石製品。《人民日報》1959.9.19:“有些技藝精湛的石刻藝人,只能背上幾塊石頭,天涯海角到處流浪。”◎ 石刻 shíkè(1) [carved stone]∶刻著文字、圖畫的碑碣等石製品或石壁(2) [stone inscription]∶石碑或其石製品上面刻的文字、圖畫 刻石最早見於〔管子〕所載的:「無懷氏封泰山,刻石紀功」,相傳無懷氏是上古帝王,他有沒有刻石於泰山,現在無法考證。現存最古的石刻為先秦時的石鼓文,石鼓共十塊,乃秦襄公凱旋紀功之文,每塊刻四言詩一首,分別為吾車,汧沔、田車、敕、霝雨、作原、而師、馬薦、吾水、吳人。 秦始皇以後刻石紀功之事更為普遍,漢代踵其餘風,東漢時更為盛行,東漢靈帝熹平4年(公元175年),朝廷命令當時書法最好的蔡邕會同一些學者,將詩、書、易、儀禮、春秋、公羊傳、論語7種儒家經典的文字加以校正,寫在石碑上,由工人加以刊刻,作為官校的定本,於靈帝光和6年(公元183年)完成,豎立於洛陽太學門前,共46碑,稱為漢熹平石經,供全國的讀書人來校勘或傳抄。但逐字抄寫是一件費工耗時事情,而且還可能抄錯,於是人們就想出一種可以直接從石上將文字迻錄的方法,該法是將白色薄紙鋪在碑文上,以毛刷或軟拍稍加壓力於紙面,使之進入碑上的凹陷部分,然後用棉球醮墨在紙上細打,除凹陷的部分外都受墨,而凹陷的部分正是石刻的文字部分,沒有醮到墨色,因此揭下來後就成為黑底白字的拓本,這種方法叫做摹搨。摹搨在技術方面雖與雕版印刷不同,但在墨的使用和處理上多少可提供一些參考,因此對雕版印刷的發明有間接的影響。 曹魏明帝正始年間在洛陽太學又刊刻了幾部石經,稱為正始石經,這次刊刻的石經是以古體文書寫的古文經,不同於熹平石經隸書字型的今文經,顯示出經學的一大轉變。其後五代蜀後主、北宋仁宗及南宋高宗時亦陸續刊刻數種石經。 石刻資料所包含的內容,不限於經文,實際上與紙張布帛上記載的內容性質相同,但是由於石刻的鐫刻方式遠較書寫於紙帛上困難,石刻的材質與體積也不便於典藏與傳閱,因此石刻較之紙張布帛有特殊用途。石刻依其內容性質可分為9大類:墓誌銘類;碑誌銘類,如神道碑、墓碑、行狀碑等;塔志銘類,如塔銘、塔頌、真人碑等;雜誌銘類,如墓表、神志、自志等;記事纂言類,如始皇刻石、敕、詔等;儒學類,如石經、孔廟碑、字書小學碑等;佛教類,如佛經、寺碑、造象記等;道教及一般宗教信仰類,如道教經典、道教文序等;雜刻類,凡不能歸入上述諸類者,及記言記事殘缺不能成章者,歸入此類。--作者:盛美雲 刻有文字或圖畫的碑碣等。 【造句】古代帝后王侯的貴族墓葬多埋有碑碣石刻。 刻有文字或圖畫的碑碣、崖壁等。《史記.卷六.秦始皇本紀》:「作琅邪臺,立石刻,頌秦德,明得意。」金.元好問〈濟南雜詩〉:「石刻燒殘讌集辭,雄樓傑觀想當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