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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價值的東西。《史記·太史公自序》:“布衣匹夫之人,不害於政,不妨百姓,取與以時而息財富。”《華嚴經·離世間品》:“所謂不著味,不著欲,不著財富,不著眷屬。” 丁玲 《過年》:“媽只希望她書讀得好,有學問,是比有一切財富都值得驕傲的。” 毛澤東 《論聯合政府》四:“一切知識分子,只要是在為人民服務的工作中著有成績的,應受到尊重,把他們看作國家和社會的寶貴的財富。”◎ 財富 cáifù[wealth;riches] 對人有價值的東西金錢、財富、財產,特別是它們的積累、保留和使用,是中產階級的顯著標志國民財富 財富是指個人擁有有價值的物品。財富須是人所欲求的物品;沒有人有興趣,或不會令人產生取得與保有之意願的東西,不能稱為財富。財富可分為兩種:一是自然財富,即能滿足人類自然需要的物品;一是人為約定的財富,如貨幣或以幣值表示價值的非必需品。人的需要本包括物質和精神二者,但卻以物質為財富。貨幣雖不能直接滿足人的直接需要,但卻是制度規定各種物品價值的共同衡量單位,可以用來交換自然財富,所以也成為人所要爭取和儲存的財富。 在古代,人們為了保障生活必需品不虞匱乏,所以貯有自然財富。然而一旦慾望擴大,便希求更多量多樣的財富,又為了收存與交換的方便,而從事錢財的聚斂。時至今日,由於商品流通,人們可以輕易以貨幣交換生活必需品,所以財富反而以貨幣為主。 西方學術史上關於財富的討論,主要有兩種觀點。一種觀點是從哲學與宗教的立場,視財富是人生幸福的手段,而主張人只須有適量的財富,並認為過多的財富反而有礙人生。亞里斯多德(Aristotle)便指出,擁有龐大財產的人並不比財富僅足生活需要的人更接近幸福。神學家阿奎納(St. Thomas Aquinas)則認為財富不僅無助於達到幸福,反而是一種阻礙,並據基督教的安貧訓誡指出:人經由慈愛而達到幸福,而安貧則是慈愛的基礎。另一種探討財富的觀點是經濟學的觀點,這是將財富視為目的,討論個人或國家擴增財富的方法與原則。在商業文明極盛的今日,後一種取向比前者更具優勢。--作者:張鍠焜 有價值或能滿足人類所需的物品。 【造句】他從商多年,累積了不少財富。 有價值或能滿足人類所需的物品。《史記.卷一三○.太史公自序》:「布衣匹夫之人,不害於政,不妨百姓,取與以時而息財富,智者有采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