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猶忘記。《莊子·盜跖》:“今富人,耳營鐘鼓筦籥之聲,口嗛於芻豢醪醴之味,以感其意,遺忘其業,可謂亂矣。” 南朝 宋 劉義慶 《世說新語·任誕》:“共道 蜀中 事,亦有所遺忘。” 唐 柳宗元 《寄許京兆孟容書》:“雖欲秉筆覼縷,神志荒耗,前後遺忘,終不能成章。” 清 李調元 《石匠行》:“字刻青天過手多,至今名姓半遺忘。” 茅盾 《一個女性》七:“一幕久已遺忘的故事驀地再現出來。”◎ 遺忘 yíwàng[miss;forget] 忘記,忘卻 遺忘是和記憶相對的現象。對於遺忘現象的解釋有很多種,包括不用而退化、干擾的影響、提取的失敗、動機性遺忘和生理因素等。 關於不用而退化的說法是以記憶痕跡的觀點來解釋學習和記憶與遺忘的歷程。持這種看法的學者認為:學習結果會在腦中留下痕跡,經過一段時間,因為腦的新陳代謝使得先前的痕跡逐漸消退,而形成遺忘。退化論可以說明覆誦在增進記憶上的效果,但不易解釋已經忘記的事情為何有時會突然想起。 對於遺忘的形成,還有學者認為是由於習得的經驗因彼此干擾而導致的結果。干擾分為兩類:一是逆向抑制(倒攝抑制),即新的經驗影響了原先學習的儲存;一是順向抑制(順攝抑制),即是原先學習的內容干擾了新材料的吸收。因為學習的過程有干擾現象而導致了遺忘。 若由訊息處理模式的觀點來看「遺忘」,則可視為記憶的失敗。原因是編碼不佳或提取線索不適當,因此記憶並未喪失。所以,有時再給予適當的提示或重述問題,就可能促成記憶的恢復。 心理分析論者,對於「遺忘」又有另一種解釋。他們認為遺忘是個人對記憶的壓抑,因為不願意憶起以前的事,而把經驗埋藏在意識層面下。遺忘的資料事實上仍保留在記憶中,只不過是受到了潛意識動機的抑制。因此有些人可以在催眠的狀態下想起一些清醒時不曾記得的事件,此即動機性遺忘的解釋。 除了上述幾種說法外,遺忘的發生還可能有生理的原因。雖然大腦的機制至今尚未十分清楚,但大腦受傷或病變仍會引起記憶力喪失的現象。--作者:張景媛 忘記。 【造句】這個神祕的部落隱居在幽深的山林裡,早已被世人遺忘。 忽略忘記。《莊子.盜跖》:「以感其意,遺忘其業,可謂亂矣。」《初刻拍案驚奇.卷三一》:「自此侯元心中所曉符咒,漸漸遺忘,就記得的做來,也不十分靈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