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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學名詞。德語aufheben的意譯。音譯為“奧伏赫變”。包含拋棄、保留、發揚和提高的意思。指新事物代替舊事物不是簡單地拋棄,而是克服、拋棄舊事物中消極的東西,又保留和繼承以往發展中對新事物有積極意義的東西,並把它發展到新的階段。 秦牧 《長街燈語·北京春節》:“春節的風習也已經受到‘揚棄’了。發揚了好的、健康的,而拋棄了壞的、腐朽的了。”◎ 揚棄 yángqì(1) [sublate;develop what is useful or healthy and discard what is not]∶哲學上指事物在新陳代謝過程中,發揚舊事物中的積極因素,拋棄舊事物中的消極因素 (2) [throw away]∶拋棄 揚棄是黑格爾(G.W.F. Hegel, 1770~1831)辯證法中的重要概念,這個語詞的含意包括「不再存在、取消與升上更高層級」等意義。在黑格爾哲學中被揚棄者並不是單純的被丟掉或取消,而是在它本身中發展新狀態,最後導向高一個層次,成為高一級的統一體。 精神科學教育學者李特(Th. Litt)和德播拉夫(J. Derbolav)就採取黑格爾的揚棄概念來發展其教育理論,兩人均認為黑格爾辯證的核心概念是反省(Reflexion),教育過程的理論就建基在反省的層級理論上。就李特而言,人類第一層次的反省把自己當作客體來看待,自我成為被認知的客體。第二層次的反省自我「揚棄」了客體,也就是經由反省覺知到自己是客體,從而取消自我之內的客體部分,提升到自我意識的層次。 德播拉夫更進一步畫分三個層次的反省。第一層次的反省人類處在「在己存有」(Bei sich selber sein)的狀態,兒童須以直觀面對世界,因而母語教學就顯得特別重要,透過母語的獲得,兒童開展了主觀精神。第二層次的反省人類處在「在他存有」(Beim anderen sein)的狀態,透過反省人「揚棄」了主觀的自我,邁向客觀範疇,追索客觀化的認識。這也是黑格爾所謂的主觀精神的自我疏離。第三層次的反省人類處在「在他人之中導向自己」(Imanderen zu sich selber kommen)的狀態,人在反省之中再度「揚棄」在眾人之中客體化了的自我,重新返回自我,追尋自我意義之實現。教育過程就在此種「正」(Thesis)、「反」(Antithesis)、「合」(Synthesis)的不斷「揚棄」過程中,發展人格,提升人類精神發展到最高境界。--作者:楊深坑 拋棄、捨棄。 【造句】經過一番省思之後,他決定揚棄以往消極的想法,重新振作,開創事業。 拋棄。如:「揚棄頹廢消極的想法,重新開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