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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謂顯揚而佐助之。《文選·班固<典引>》:“故先命玄聖,使綴學立制,巨集亮洪業,表相祖宗,賛揚迪喆。” 蔡邕 注:“相,助也……言 仲尼 之作,亦顯助祖宗,揚明其蹈喆之德。”2. 外貌。《後漢書·翟酺傳》:“圖書有 漢 賊 孫登 ,將以才智為中官所害。觀君表相,似當應之。” 表相一辭在哲學上意指事物經由感官知覺對我們呈顯的表面現象;與另一英文「呈現」或「表象」(presentation)、「現象」(phenomenon)等辭同義,與「真實」(reality)意義相反。西方哲學可說是由於希臘哲人區分自然的表相與真實而產生。早在公元前六世紀,泰利斯(Thales, 624~546 B.C.)即認為在變化多端的自然現象背後,有一個永恆不變的普遍原理——水,是宇宙萬有的實質成因,也就是宇宙的實體。其後的米利都學派哲學家(the Miletus School),或許不同意水是真實,但是率皆同意「表相」與「真實」的區分。其後畢達哥拉斯學派(The Pythagoreans)認為一切存在者皆存在於數字之中;巴門尼底斯(Parmenides, 540~470 B.C.)主張真實即永恆不變的太一(the One),唯理性思維能知;感官知覺則以表相欺騙人,使人誤以為宇宙世界處於變化之中;也是本諸表相不同於真實的信念。當時唯有赫裡克利圖斯(Heraclitus, 544~484 B.C.)獨排眾議,認為表相即是真實,總在變遷之流中。他以「火」比喻真實既為恆常不變的原理(如火為同一把),卻時時刻刻生滅不住(如火苗不斷更新)。到了原子論時期,德謨克里特斯(Democritus, 460~370 B.C.)進而提出感官知覺僅為感覺原子與物體原子交合的結果;感知是出於感官的主觀條件,人只能認識物體對人呈顯的表相,永遠無法憑靠感官取得物體的真相。 德謨克里特斯的理論到了十七世紀得到迴響。開普勒(J. Kepler, 1571~1630)與伽利略(G. Galileo, 1564~1642)均認為人經由感官知覺所認識有關物體的性質,如色、聲、香、味、觸等,只是物體的表相,可名之為次性(secondary qualities)。至於物體自身由微粒(corpusculars)構成,無色無味。如其具廣袤、質量、固態性等,則可名之為初性(primary qualities),並非感官知覺所能知。英哲洛克(John Locke, 1632~1704)同意這項區分,並提出「物自身」(things in themselves)完全不同於次性,只近乎初性的說法。隨後康德(Immanuel Kant, 1724~1804)據此區別「現象」(phenomenon)與「物自身」(nomenon)的不同。康德認為現象可透過感知形式,成為人認知的物件;物自身則可思不可知(can be thought but cannot be Known),超乎認知的範圍。近代英國新黑格爾主義者布萊德利(F.H.Bradley,1846~1924)在其所著〔表相與真實〕(Appearance and Reality)一書中認為時間、空間、運動、變化、因果、萬物、自我、真理、神,均為表相;事實上表相與真實的二分,殊不妥當。說表相之外尚有真實,只是複製、重複同一個世界。實則表相與真實是有機的整體(organic whole),以為表相只呈現部分真實、或者根本不同於真實,均是不知宇宙世界整體全象之故。 綜合上述所說,表相與真實的區分一方面刺激了人的思辨與抽象能力,使人的思維與認知超乎複雜的現象之外,進而探求解釋多與變化現象的普遍原理,啟發科學研究的興趣;另一方面難免造成自然的兩截(bifurcation of nature),以及認識的弔詭(paradox of epistemology)。也就是說因為表相與真實的區分,造成初性與次性的二分,使自然分割為兩個世界:一是依人主觀感知而立的感覺世界;一是花不香、鳥不語的粒子世界。另一方面,感官可知的世界並非真實;真實即物自身,則不可知。如此可知者不真實,真實者不可知,即是認識的弔詭。--作者:愈懿嫻 表彰。《文選.班固.典引》:「故先命玄聖,使綴學立制,巨集亮洪業,表相祖宗,讚揚迪哲。」外貌。《後漢書.卷四八.翟酺傳》:「圖書有漢賊孫登,將以才智為中官所害。觀君表相,似當應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