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音 | ㄅㄨˇ ㄘˊ |
拼音 | bǔ cí |
簡體 | 补词 |
相似詞/近義詞 | 暫無 |
相反詞/反義詞 | 暫無 |
解釋 | 1.古代官衙裡告狀人未具訴狀,案子既已接受,應補狀詞,以為審問依據。《儒林外史.第二四回》:「正值向知縣出門,就喊了冤。知縣叫補詞來,當下補了詞,出差拘齊了人,掛牌,第三日午堂聽審。」 2.在敘事句中,除主要的文法成分外,其餘與述詞有關的人、物、時、地等,用來達成補充作用的詞,皆稱為「補詞」,有受事、關切、交與、憑藉、處所、時間、原因、目的多種補詞。也稱為「補語」。 3.補足主述語意思的詞。如「好得很」。「很」即為「好」的補詞。也稱為「補語」。 |
詳細解釋 | 暫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