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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把一種語言文字的意義用另一種語言文字表達出來。亦指方言與民族共同語、方言與方言、古代語與現代語之間的對譯。 南朝 樑 慧皎 《高僧傳·譯經下·佛馱什》:“先沙門 法顯 於 師子國 得《彌沙塞律》梵本,未被翻譯,而 法顯 遷化。”《隋書·經籍志四》:“至 桓帝 時,有 安息國 沙門 安靜 ,齎經至 洛 ,翻譯最為通解。” 唐 劉知幾 《史通·史官建置》:“當 代都 之時,史臣每上奉王言,下詢國俗,兼取工於翻譯者,來直史曹。” 宋 宋敏求 《春明退朝錄》捲上:“ 太平興國 中,始置譯經院於 太平興國寺 ,延梵學僧,翻譯新經。” 清 昭槤 《嘯亭雜錄·太宗讀金史》:“曾命儒臣翻譯《三國志》及《遼》、《金》、《元史》,性理諸書,以教國人。” 丁玲 《夢珂》二:“這是一個剛滿二十五歲的青年,從 法國 回來還不到半年,好久以前便常常在雜誌上看到他的名字,大半是翻譯點小說。”2. 把代表語言文字的符號或數碼用語言文字表達出來。《恨海》第八回:“翻便翻好了,在我身邊,不過要交出加一翻譯費,才好給你們。” 巴金 《春天裡的秋天》:“朋友 許 在我的旁邊,他很關心地幫忙我翻譯電報。”3. 做翻譯工作的人。《官場現形記》第九回:“兄弟這邊因為出洋才找到一位翻譯。” 陳毅 《在朝鮮的上陽村》詩:“ 金日成 首相接著說:‘翻譯同志快來翻譯,老太太的話,很有意思。’”繙譯:亦作“ 繙繹 ”。 1.用一種語言文字表達另一種語言文字的內容。 宋 陸游 《南唐書·浮屠傳·惟淨》:“ 惟浄 博聞通梵學,繙譯精審,莫能及者。” 梁啟超 《致伍秩庸星使書》:“彼中賢士大夫,必多舊好,言語相通,不勞繙譯,情意易達。”2. 指專職翻譯工作的人。《兒女英雄傳》第一回:“本朝的定例,覺得旗人可以吃錢糧,可以考繙繹,可以挑侍衛,宦途比 漢 人寬些。”◎ 翻譯 fānyì[translate;interpret] 用一種語言文字來表達另一種語言文字◎ 翻譯 fānyì[interpreter] 從事翻譯的人在外交部當翻譯 傳統翻譯理論界定翻譯為:翻譯是將一種語言或文字所包含的意義用另一種語言或文字表達出來。 傳統翻譯理論認為,語言或文字所包含的意義可以獨立存在於語言或文字之外,就因為如此,翻譯者可以將一待譯物件的意義轉移到另一種語言或文字;翻譯就是將一種語言或文字變成另一種,將前者的意義轉移給後者。傳統翻譯理論對「意義」有特定的看法,認為語言或文字之有意義,在於其能指示(refer to)、反映(reflect)或對應(correspond)客觀世界的事實,翻譯即是將這樣的「意義」加以轉移的活動。當然好的翻譯要顧及的不僅是語句的意義,更要關照到語句的表達形式、情感和語法,但翻譯的核心仍是「意義」的移轉。 傳統翻譯理論遭受到的批評主要有二:第一,英國語言學者哈斯(W. Haas)認為,語言或文字所包含的意義並不能獨立於語言或文字之外,他持晚期維根史坦(L. Wittgenstein, 1889~1951)的想法,認為語言或文字之有意義並不在於其與客觀世界的事實相對應,而是在於語言或文字的實際用法;哈斯認為不能說翻譯是將語言或文字所包含的意義加以轉移的活動,因為語言或文字所具有的意義根本就是內在於語言或文字,不能與語言或文字割開,翻譯所能做的是用一種語文來表達「近似」另一種語文所表達的意義。第二,當代美國哲學家奎因(W.V.O. Quine, 1908~ )認為,傳統翻譯理論認定一個翻譯的物件只能有一個正確的翻譯是錯的;他認為一個語句在翻譯過程中可以譯為不同。甚至彼此相沖突的語句,他稱這種情形為「翻譯的不確定性」。在奎因看來,傳統翻譯理論對意義的認定根本是錯的,照這個說法,如果一種語文翻譯為另一種語文後,而不能表達原來的意義,則這翻譯工作便毫無意義了。--作者:但昭偉 從事翻譯工作的人。 【造句】請將這封德文信交給翻譯翻成中文。 把代表語言文字的符號或數碼用語言文字表達出來。 【造句】這組密碼我翻譯不出來。將某種語言文字用另外一種語言文字表達。 【造句】在大型國際會議裡,常有同步翻譯的服務。將某種語言文字用另外一種語言文字表達。《文明小史.第二回》:「虧得柳知府能言慣道,不用翻譯,老老實實的用中國話攀談了幾句。」也作「繙譯」。把代表語言文字的符號或數碼用語言文字表達出來。如:「這組密碼我翻譯不出來。」從事翻譯工作的人。《文明小史.第一三回》:「洋務局裡的翻譯是現成的,立刻拿鉛筆畫了封外國字的差人送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