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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人的思維對客觀事物本質的概括的反映。各門學科都有自己的一些基本範疇。如哲學中的矛盾、質和量、本質和現象,政治經濟學中的商品價值、抽象勞動、具體勞動、化學中的化合、分解等。2. 型別;範圍。 楊朔 《<海市>小序》:“這本集子所收起來的主要是我近年來寫的一些散文特寫,有遊記,有人物特寫,也有文學雜記一類東西,看起來有點雜,但都屬於散文的範疇。” 徐遲 《哥德巴赫猜想·祁連山下》:“靜物,花鳥,雖屬繪畫中獨立的範疇,它們卻只是繪畫的細部而已。”◎ 範疇 fànchóu[category;domain] 領域,範圍應當把可查明的事實與個人的意見這兩個範疇區分清楚範疇是已經經過無數次實踐的證明,並已經內化、積澱為人類思維成果,是人類思維成果高階形態中具有高度概括性、結構穩定的基本概念,如:單一、特殊、普遍、形式、內容、本質、現象、原因、結果、必然性、偶然性、可能性、現實性等等,具有普遍的方法論意義。範疇是反映事物本質屬性和普遍聯絡的基本概念。這些概念反映著客觀現實現象的基本性質和規律性以及規定著一個時代的科學理論思維的特點。物質、運動、意識、質和量、原因和結果、可能性和現實、自由和必然性等,所有這些都是範疇的例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