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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苞的意思

方苞解釋 / 方苞是什麽意思

注音 ㄈㄤ ㄅㄠ
拼音 fāng bāo
簡體 方苞  
相似詞/近義詞 暫無
相反詞/反義詞 暫無
解釋 人名。(西元1668~1749)字鳳九,號靈皋,晚號望溪,清安徽桐城人。官至侍郎。論學以宋儒為宗,說經推衍程朱之學,尤致力於春秋三禮。文學韓歐,嚴於義法,為桐城派之宗主。著有《周官辨》、《春秋通論》、《禮記析疑》、《望溪文集》等。
詳細解釋
  • ◎ 方苞 Fāng Bāo[Fang Bao] (1668—1749) 清江南桐城(今安徽省桐城縣)人。徙居江寧(今南京市江寧縣)。字鳳九,號靈皋,晚年號望溪。為清散文家和文學理論家。聖祖康熙間進士。曾因戴名世《南山集》文字獄案牽連入獄,後得赦。高宗乾隆間命入直南書房,擢禮部侍郎、三館總裁。後因事落職辭官歸鄉。主張學習《左傳》、《史記》等先秦兩漢散文和唐宋古文家韓愈、歐陽修等人作品。講究義法,要求語言雅潔,為“桐城派”創始人。所作散文多為經說及書序碑傳之屬。立論大抵本程、朱學說,宣揚封建禮教。著有《方望溪先生全集》
  •   方苞(1668~1749)字靈皋,又字鳳九,號望溪;清桐城人,寄籍上元。兄方舟,諸生,高才篤行,好〔左氏傳〕、〔太史公書〕,著述未成而卒。苞少從學於兄,以孝弟相勖,循覽五經註疏大全,少者三數週;補諸生,遊京師,入太學,安溪李文貞(光地)見其文曰:「韓歐復出,北宋後無此作也。」萬斯同降齒與之交,曰:「子於古文信有得,願勿溺也。」於是一意求經義,好讀宋儒書,嘗說:「宋五子之前,其窮理之學未有如五子者,五子之後,推其緒而廣之,乃稍有所得。其背而馳者,皆妄鑿牆垣而植蓬萵,學之蠹也。」舉鄉試第一,康熙四十五年(1706)中進士;聞母疾歸侍母,家居三年,以戴名世〔南山集〕之獄,牽連被逮,囚繫經歲,揅經不輟。讞論重闢,聖祖矜疑,五次折本不下,李光地陳其文學,力救之,免死隸旗籍;召至南書房,試以湖南洞苗歸化碑文、黃鐘萬事根本論、時和年豐賦,聖祖嘉賞,命入直南書房,又移直蒙養齋,編校樂、歷、律、算諸書,諸皇子皆呼之曰先生,充武英殿總裁。清世宗即位,命出旗籍,授左中允,三遷為內閣學士,免趨直,專司書局教習庶吉士,充〔一統志〕總裁,校訂〔春秋日講〕;後再直兩書房,充纂修〔三禮義疏〕副總裁,命選有明及本朝名家制義,頒佈以為舉業準的。擢禮部右侍郎,以足疾辭,詔免隨班,許數日一赴部。  自康熙朝,苞雖未與廷議,於時政得失每就李文貞公及徐文定公陳讜言,多得采取,上達見諸施行。復與鄂文端、朱文端、蔡文勤、楊文定諸公相引重,多有所建言。苞個性抗直,與議屢有爭執,為時所忌,苞亦自知孤立,以老病自請解任,朝廷許之,著仍以原銜食俸,留教習庶吉士,充經史館總裁;會庶吉士散館,請後到者補試,被劾循私落職,仍在三禮館修書;迄〔周禮義疏〕成,請求解除書局職務,奉詔賜侍講銜回籍;乾隆十四年卒,享年八十二歲。  方苞篤於倫理,制行嚴正,造次必遵禮法,為官盡忠職守,於國計民生大端,竭誠獻替,不恤出位(丟官)之咎;所議皆切中利害,世稱讜言。時人論其為學宗旨曰:「制行繼程、朱之後,文章在韓、歐之間;衛道尤力,遇同時學人政程、朱者,反覆剖辨,必伸其說而後已。於諸經尤深於〔三禮〕、〔春秋〕,通志堂緝刊宋、元之人經說,凡三度芟薙,取其粹言而會通之;御纂〔三禮義疏〕,特命總其事,發凡起例,皆出手定。」  方苞著述閱富,有〔周官集註〕十二巷、〔周官析疑〕四十巷、〔周官辨〕一卷、〔儀禮析疑〕十七卷、〔禮記析疑〕四十六卷、〔喪禮或問〕一卷、〔春秋通論〕四巷、〔春秋直解〕十二卷、〔春秋比事目錄〕四卷、〔詩義補正〕八卷、〔左傳義法舉要〕、〔刪定管子荀子離騷正義〕、〔史記注補正〕各一巷;文集初由門人王兆符、程崟編刊,後同邑戴鈞衡重編〔正集〕十八巷、〔外集〕十卷、〔補遺〕二巷行於世;至刪定之〔通志堂宋元經解〕則未刊行,未見傳本。  〔清儒學案〕附錄載:「先生事父至孝,事母尤孝,年四十餘,宛轉膝下如嬰兒;被逮時詭言被薦入內廷,洎事解,迎養太夫人至京,竟不知其事。與兄百川、弟椒塗相友愛不忍離,百川約曰:『吾兄弟異日當共葬一邱。』後卒如約,每遭期功喪,皆率子侄準古禮宿外寢。」又載:「先生在館中,徐公蝶園及顧公用方時就問周官疑義,詳為辨析;遇館中後生,則為講喪服,聞而持行者數人;顧公謂『筆之書,然後可久存』。先生乃出其在獄所作〔喪禮或問〕。又為〔周官辨〕,浹月而成。」又載:「先生耄期尤嗜學,日有課程,治〔儀禮〕十易其稿,年八十,日坐城北湄縣,矻矻不置。」邵位西曰:「先生當官敷奏,俱關國計民謨,今觀請定經制等劄子,煌煌鉅篇,乃經國遠謨,足與靳文襄公生財裕餉諸疏並垂;餘亦直抒所見,不肯一字詭隨,生平嚴諤之概,可以想見。」全謝山曰:「有經術者未必兼文章,有文章者未必本經術,所以申、毛、服、鄭之於遷、固,各有溝澮。唯是經術文章之兼固難,其用之足為斯世斯民之重則難之尤難,桐城方公,庶幾不愧於此。」〔清儒學案.望溪學案〕卷首載:「阮文達輯清一代經解,不收望溪之作,蓋漢、宋顯分門戶也。望溪學宗宋儒,於宋、元人經說薈萃折衷,其義理名物訓詁則略之。館修〔三禮義疏〕,義例出其手定,文章源於經術。姚氏惜抱承其緒,傳衍甚遠,桐城文派,遂為一代大宗。」方苞之學能成一家之言,而桐城學派之影響至今不衰,良非無因。--作者:程運
  • 4 評價 生平方苞,字鳳九,號靈皋,晚號望溪,安徽桐城人,清代文學家,首創文學流派桐城派。生於清聖祖康熙七年,卒於清高宗乾隆十四年(1668年—1749年),年八十二。少年受學於父兄,年二十遊學京師,為在京學者李光地、萬斯同、李紱等學者賞識。康熙四十五年(1706)會試中式,榜未發即因母病馳返家侍奉,翌年並因父喪守制。康熙五十年(1711)發生戴名世《南山集》文字獄。戴氏是方苞的學生,《南山集》並曾援引方氏族人方孝標所撰論及吳三桂的書,方苞被捕下獄,但於獄中仍讀書不輟,被解至京師為奴,旋被免罪,先後受命入值南書房及暢春園,編校天算律曆書籍。康熙六十一年任武英殿總裁,雍正皇帝即位,恩赦方氏全家,因得回籍。翌年再返北京,先後任武英殿總裁、左春坊左中允、內閣學士及禮部侍郎等職。 學術思想1. 繼承了侯方域、魏禧、汪琬的散文,而開出清初古文一派,與門人劉大櫆,再傳姚鼐,均為桐城人,所以世稱「桐城派」。2. 自述學術文章的理想說:「學行繼程 朱之後,文章介韓 歐之間。」(汪兆符望溪全集序引)3. 為文力求雅潔,倡議「文道合一」,即所謂「古文義法」。義,即所謂『言有物』;法,即所謂『言有序』。4. 方苞作古文的限制條例:一、不可入語錄中語;二、不可入魏?晉?六朝人藻麗俳語;三、不可入漢賦中板字法;四、不可入詩歌中雋語;五、不可入南北史佻巧語。這些規則成了桐城派「古文義法」的法則,也是方苞本人散文創作上的特色。 著作著有《周官集註》、《周官辯》、《周官析疑》、《考工記析疑》、 《儀禮析疑》、《喪禮或問》、《禮記析疑》、《左傳義法舉要》、《春秋通論》、《春秋 直解》、《春秋比事目錄》、《離騷正義》、《方苞文集》等。 評價1.汪中語:「吾所罵者,皆非不知古今者,惟恐莠亂苗爾;若方苞、袁枚輩,豈屑屑罵之哉。」2.全祖望曾說:「世稱公之文章,萬口無異詞,而於經術已不過皮相之。」3.李慈銘《越縵堂讀書記》《望溪集》條說:「餘二十年前讀之(《望溪集》),多為浮氣所中,又過信錢竹汀(大昕)、汪容甫諸公之言,頗輕視之,故自後從不寓目」,晚歲重讀三數過,「始信其中多可傳之作,如《讀大誥》、《讀王風》、《讀周官》、《讀儀禮》、《讀經解》五首,簡明巨集深,必傳之文,非望溪不能作也」。4.姚鼐推崇方苞:「望溪先生之古文,為我朝文章之冠」。5.陳巨集謀雲:「望溪經說,不惟經義開明,可以盪滌人心之邪穢,維持禮俗。」。《資料取自於網路》
  • 人名。(公元1668~1749)字鳳九,號靈皋,晚號望溪,清安徽桐城人。官至侍郎。論學以宋儒為宗,說經推衍程朱之學,尤致力於春秋三禮。文學韓歐,嚴於義法,為桐城派之宗主。著有《周官辨》、《春秋通論》、《禮記析疑》、《望溪文集》等。 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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