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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古代按身份等級規定的器服制度。 漢 董仲舒 《春秋繁露·服制》:“天子服有文章,夫人不得以燕饗,公以廟;將軍大夫不得以燕饗,以廟,將軍大夫以朝官吏;以命士止於帶緣。散民不敢服雜採,百工商賈不敢服狐貉,刑餘戮民不敢服絲玄纁乘馬,謂之服制。”《史記·魏其武安侯列傳》:“以禮為服制,以興太平。”《漢書·元后傳》:“且若自以金匱符命為新皇帝,變更正朔服制,亦當自更作璽傳之萬世。”2. 喪服制度。分斬衰、齊衰、大功、小功、緦麻五等。按親疏服之。《隸續·漢都鄉孝子嚴舉碑》:“為父行喪,服制踰禮。” 晉 陶潛 《祭種氏文》:“五月甲辰, 程氏 妹服制再周。”《宋書·張永傳》:“ 永 痛悼所失之子,有兼常哀,服制雖除,猶立靈座,飲食衣服,待之如生。”3. 指服喪。 明 高明 《琵琶記·一門旌獎》:“今大人服制已滿。況天朝恩典,禮當從吉。” 清 潘榮陛 《帝京歲時紀勝·禁忌》:“服制之家不登賀,不立門簿。”4. 服裝樣式。 太平天囯 吳容寬 《貶妖穴為罪隸論》:“韃子混亂中國,佔中國之土地,害中國之人民,改中國之服制,變中國之形容。” 洪炳文 《後南柯·訪舊》:“咱們均係內官裝束,倘至人間遊歷,言語服制多不相同。”喪服的制度。以情誼的親疏,分斬衰、齊衰、大功、小功、緦麻五等。晉.陶淵明〈 祭程氏妹文〉:「維晉義熙三年五月甲辰,程氏妹服制再周,淵明以年少之奠,俛而酹之。」明.高明《汲古閣本琵琶記.第四二出》:「今大人服制已滿,況天朝恩典,禮當從吉。」衣服器用的制定和式樣。《漢書.卷九八.元后傳》:「變更正朔服制,亦當自更作璽,傳之萬世,何用此亡國不祥璽為,而欲求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