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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古代學舍中協助博士講經的儒生。選擇高材者充之。《後漢書·丁鴻傳》:“ 鴻 年十三,從 桓榮 受歐陽《尚書》,三年而明章句,善論難,為都講。”《新唐書·叛臣傳·陳少遊》:“幼習 老子 、 莊周 書,為崇玄生,諸儒推為都講。” 清 吳偉業 《題西泠閨詠》之一:“絳紗弟子稱都講,碧玉才人本內家。”參閱 餘嘉錫 《論學雜著·都講》。2. 魏 晉 以後,佛家開講佛經,一人唱經,一人解釋。唱經者稱都講,解釋者稱法師。 南朝 宋 劉義慶 《世說新語·文學》:“ 支道林 、 許掾 諸人共在 會稽王 齋頭。 支 為法師, 許 為都講。” 前蜀 貫休 《蜀王入大慈寺聽講》詩:“祗緣 支遁 談經妙,所以 許詢 都講來。”《敦煌變文集·佛說阿彌陀經講經文》:“都講闍黎道德高,音律清泠能宛轉。”3. 謂演兵講武。《晉書·禮志下》:“古四時講武,皆於農隙。 漢 西京 承 秦 制,三時不講,惟十月都講。”一本作“ 都試 ”。參見“ 都試 ”。 「都講」是佛教講經的教職之一;佛教講經時,擔任唱題發問的僧人,稱為「都講」,一般又尊稱為「都公」或「都講闍梨」。魏晉以來,佛教講經之制,凡開講某經時,例以一人唱經,一人解釋;唱經者謂之都講,解釋者謂之為法師。又一般正式有問難,採問答方式,由都講發問,法師詳加闡釋。因此,法師多以精通佛法,能為人師任之。講經時,法師主要講解經義,控制全域性;都講則等候法師指示,宣唱經文。樑.慧皎〔高僧傳巷四.支遁傳〕:「晚出陰山,講〔維摩詰〕。遁為法師,許恂為都講。」〔廣弘明集卷二十六〕載武帝斷酒肉文第四首注:「二十三日旦,光宅寺法雲於華林殿前登東向高座為法師,瓦官寺慧明登西向高座為都講。」法師講經需有都講,蓋以唱經講經,肆習各有專門,少有兼長。正式講經如此,俗講分工亦如此;敦煌文獻的俗講經文中,明白的顯示出:法師的任務為解經說白,都講則主唱經文,如〔三身押座文〕:「今朝法師說其真,座下聽眾莫因循。」、「適來都講所唱經題,雲〔仁王護國般若波羅蜜多經.序品第一〕者」、「都講闍梨道德高,音律清冷能宛轉,好韻宮商申雅調,高著聲音唱將來。」--作者:鄭阿財 古時主持學舍的人。學舍主講的人。《後漢書.卷三七.丁鴻傳》:「鴻年十三,從桓榮受歐陽尚書,三年而明章句,善論難,為都講。」講唱變文時擔任唱經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