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細解釋 |
拿沒有到期的票據到銀行或錢莊兌現或做支付手段,並由銀行或錢莊扣除到期以前的利息,稱貼現。 姚公鶴 《上海閒話》:“惟間有持票者不及守候支票之屆期。擬先期向該錢店兌取現款者,持票人按照未到期之日數,扣還該店利息若干日,名曰貼現。” 巴金 《談<秋>》:“他做的是所謂‘貼現’,這種生意只要有本錢,賺錢也很容易。”《文匯報》1990.12.26:“這家公司區別於外資銀行之處,在於側重專案融資,搞大宗批發業務,如外匯貸款、外幣票據貼現……外幣大額存款等。”◎ 貼現 tiēxiàn[discount on a promissory note] 以未到期票據向銀行通融資金,銀行扣取自提款日至到期日的利息後以票面餘額付給持票人票據持有人以未到期的票據兌換現金。通常上要扣除交付日至到期期間的利息。 【造句】為了支付一筆緊急的現金支出,總經理請會計小姐將一張營業收入的支票送往銀行貼現。 票據持有人以未到期之票據兌換現款。通常得預先扣除利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