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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只圖眼前,得過且過。 晉 陸機 《五等論》:“為上無苟且之心,群下知膠固之義。” 宋 王安石 《答司馬諫議書》:“人習於苟且非一日,士大夫多以不恤國事,同俗自媚於眾為善。”《水滸傳》第二十回:“今日山寨,天幸得豪傑相聚,大義既明,非比往日苟且。” 孫中山 《興中會宣言》:“ 中國 積弱,非一日矣!上則因循苟且,粉飾虛張,下則矇昧無知,鮮能遠慮。”2. 不循禮法。 漢 荀悅 《漢紀·武帝紀二》:“夫 秦 滅先聖之道,為苟且之治,故立十四年而亡。” 晉 幹寶 《晉紀總論》:“樹立失權,託付非才,四維不張而苟且之政多也。”《古今小說·單符郎全州佳偶》:“君子進退當以禮,不可苟且,以傷雅道。”3. 隨便,馬虎,敷衍了事。 唐 劉知幾 《史通·忤時》:“今監之者既不指授,修之者又無遵奉,用使爭學苟且,務相推避。”《朱子語類》卷一一九:“此便是天理人慾交戰之機,須是遇事時便與克下,不得苟且放過。” 清 李漁 《閒情偶寄·聲容·習技》:“若知歌舞二事,原為聲容而設,則其講究歌舞,有不可苟且塞責者矣!” 朱自清 《短詩與長詩》:“作者必以為不過兩三行而已,何須費心別擇?不知如無甚意義,便是兩三行也覺贅疣;何能苟且出之呢?”4. 勉強。 清 顧炎武 《歲暮》詩:“流離三十年,苟且圖飽煖。” 清 蒲松齡 《聊齋志異·紅玉》:“幸鄰人憐餽食飲,苟且自度。”5. 不正當的男女關係。《醒世恆言·錢秀才錯占鳳凰儔》:“我只要委曲周全你家主一樁大事,並無欺心。若有苟且,天地不容。” 周立波 《掃盲誌異》:“等到稍微定定神,他的頭一個心思是要衝進房間去,捉姦捉雙,親手拿住這對苟且的男女,好去打官司。”◎ 苟且 gǒuqiě(1) [drift along]∶只顧眼前,得過且過苟且偷安(2) [carelessly;perfunctorily]∶敷衍了事;馬虎因循苟且他做翻譯,一字一句都不敢苟且(3) [improper]∶不正當的(多指男女關係)苟且,指只顧眼前,得過且過;不正當的(多指男女關係)。”晉陸機《五等論》:“為上無苟且之心,群下知膠固之義。”宋王安石《答司馬諫議書》:“人習於苟且非一日,士大夫多以不恤國事,同俗自媚於眾為善。”《水滸傳》第二十回:“今日山寨,天幸得豪傑相聚,大義既明,非比往日苟且。”孫中山《興中會宣言》:“中國積弱,非一日矣!上則因循苟且,粉飾虛張,下則矇昧無知,鮮能遠慮。”漢荀悅《漢紀·武帝紀二》:“夫秦滅先聖之道,為苟且之治,故立十四年而亡。”晉幹寶《晉紀總論》:“樹立失權,託付非才,四維不張而苟且之政多也。”《古今小說·單符郎全州佳偶》:“君子進退當以禮,不可苟且,以傷雅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