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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作“掛牌”。1.懸掛告示牌子。 明 陶宗儀 《輟耕錄·掛牌延客》:“ 江 右 胡存齋 參政,能折節下士……苟不出日,即於門首掛一牌雲:‘ 胡存齋 在家’”《儒林外史》第七回:“次日,行香掛牌。先考兩場生員,第三場是 南海 、 番禺 兩縣童生。”2. 特指 明 清 時知府以下地方官的任免,由布政使在官署前懸牌公佈。《官場現形記》第三回:“好在姓 錢 的是實缺,就是閒空一年半載也不打緊:上司存了這個意見,所以竟不掛牌叫他赴任。”《老殘遊記》第七回:“我自從掛牌委署斯缺,未嘗一夜安眠。”3. 懸掛招牌。《文匯報》1987.1.2:“有九十年曆史的商務印書館上海印刷廠,日前正式恢復原有廠名,並舉行掛牌儀式。”4. 舊時特指醫生、律師等正式開業。如:這位老中醫在 上海 掛牌多年。5. 指演出團體由名角領銜演出,因演出時通常都把寫有名角姓名的牌子懸掛在劇院門首,故稱。《人民文學》1978年第9期:“《明星大會串》的影片,乃由某女星掛牌。”6. “文化大革命”中的一種侮辱性鬥爭形式。把一塊寫有姓名和所謂罪名的牌子掛在挨鬥者的脖子上示眾。 巴金 《隨想錄·懷念蕭珊四》:“她不是作協分會或者刊物的正式工作人員,可是仍然被勒令靠邊勞動,站隊掛牌。”◎ 掛牌 guàpái(1) [hang out one's shingle]∶指醫生、律師等正式開業;掛上有文字的標誌掛牌門診(2) [personal card wearing on the cloths]∶指某些服務行業中服務人員佩帶標明自己姓名、號碼、職務等情況的簽證,以便顧客對其工作做出評價這家商場的售貨員都必須掛牌上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