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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居官不稱職而受到的責難和非議。《左傳·莊公二十二年》:“ 齊侯 使 敬仲 為卿。辭曰:‘羇旅之臣……敢辱高位,以速官謗?’”《南齊書·王僧虔傳》:“吾衣食周身,榮位已過,所慙庸薄無以報國,豈容更受高爵,方貽官謗邪!” 宋 秦觀 《辭史官表》:“以蕞爾不勝任之材,處灼然非所居之地,必招官謗,上累恩私。” 清 趙翼 《甌北詩話·<陸放翁年譜>小引》:“方憂官謗,又辱詔追。半道遣行,雖嘆棲遲之薄命;頻年省記,要為比數於諸公。” 官謗指其他官員們的指責,事見〔左傳·莊公二十二年〕的記載,說陳國人殺了太子禦寇,陳國公子完逃到齊國,齊侯要他做卿,他推辭說:「敢辱高位以速官謗」,意即豈敢接受這高位,而迅速召來毀謗。又因為他奔齊後,不想稱本國故號,就改陳氏為田氏,死後被諡為敬仲,故史書上常稱他為田敬仲。他推辭高位的理由,是因自認是流亡之人,已失去本國祿位,又不閒習陳國的狀況,才獲罪逃亡,如今齊國肯收留禮遇,已覺受惠良多,不敢再接受高位,而召來公眾的指責。於是齊桓公就派他做工正,掌管百工。〔左傳〕中又記載,後來他請齊桓公喝酒,天晚後齊桓公想點上蠟燭繼續喝,他不敢奉命,理由是酒是用來完成禮儀的,不可超過,故而不敢害齊侯做非禮的事。〔左傳〕作者據此稱讚他是謹守禮儀又有仁德的人。這個故事顯示古代賢人君子以禮儀作為立身行事的標準,不但要了解自己的身分及立場,對於君長也不可一味奉承。--作者:陳章錫 不能勝任官職而受抨擊。《聊齋志異.卷一○.席方平》:「自應貞潔以率臣僚,不當貪墨以速官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