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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舊指地方向朝廷薦舉人才。《禮記·射義》:“諸侯歲獻,貢士於天子。” 孔穎達 疏:“諸侯三年一貢士於天子也。”《後漢書·王符傳》:“其貢士者,不復依其質幹,準其才行,但虛造聲譽,妄生羽毛。” 唐 元稹 《戲兵部馬射賦》:“貢士之程,職司其舉。”《明史·太祖紀三》:“二月丙申,初命天下學校歲貢士於京師。”2. 指所薦舉之人。《陳書·宣帝紀》:“辨方分職,旰食早衣;傍闕爭臣,下無貢士。”3. 清 制,會試中式者為貢士。《清史稿·選舉志三》:“次年試舉人於京師,曰會試,中式者為貢士。”《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第九六回:“此刻要他寫一張借據,那可就比新貢士殿試寫一本策還難點了。” 嚴復 《救亡決論》:“至於成貢士,入詞林,則其號愈榮,而自視也亦愈大。” 貢士相傳為上古時代由學校推薦優秀平民擔任官員的制度。據〔禮記·王制〕記載,貢士的過程,首先由鄉里選拔優秀士人,推薦給司徒,稱為選士。司徒從選士中再挑出優秀者,保送至國學就讀,這些獲選的士人稱為俊士。俊士進入國學,又稱為造士,和王太子、王子、諸侯大子、卿大夫與元士的嫡長子等,一同接受詩書禮樂教育。主持國學的大樂正從造士中,選拔學習成績優異的,推薦給王,稱為進士。再由主邦政的司馬評斷這些進士的特長,推舉賢能者給王。而後任官試用,能勝任,便給予爵祿。 貢士之名,見〔清會典〕:「會試中式曰貢士,殿試賜出身曰進士」,則未經殿試者,止得稱貢士,而不能稱進士。清代通常稱貢生,而且有不同的類別。--作者:張鍠焜 科舉會試及第,但未經殿試的讀書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