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謂國際間根據平等原則相互給予優惠待遇。多指通商貿易。 朱自清 《論老實話》:“就是條約的語言,以利害為主,有些是互惠,更多的是偏惠,自然是弱小吃虧。”◎ 互惠 hùhuì[reciprocity;be mutually beneficial] 指國際間根據平等原則互相給予的優惠待遇 互惠有二義:一為互動的關係,如一個動作引起反應的動作,或身心二者互為因果的關係;二為取和予的互動動作。如在人際活動中,若人我關係之基礎建立在「人如何待我,我亦如何待之」。嚴格的說,互惠是指人我之間付出與取得的平衡,且以雙方均蒙其利為原則。 職業界僱主與受僱者之間的關係是,受僱者付出心或力,僱者因受僱者的付出而蒙其利,相對的付出公道的工資,就是一種互惠的關係。其他如買賣雙方,用價格公道,雙方均獲益,就是互惠的關係。孟子說:「敬人者,人恆敬之」常被視為互惠的原則。 一般而言,互惠關係預設的事實:一是人際活動的參與者均體認到別人對己的重要性;二是雙方均蒙其利;三是肯定公道(impartiality),因為站在人皆平等的立場上,互惠的雙方均承認彼此所付出及得到的恰當而對稱,兩者皆適如其分。--作者:但昭偉 互相給予利益。 【造句】互惠條約、互惠原則 國際間根據平等原則締結通商條約,兩方面以同等利益互相交換,給予優惠待遇。如:「互惠條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