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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帝王統治天下的準則。即所謂大中至正之道。《書·洪範》:“五,皇極,皇建其有極。” 孔穎達 疏:“皇,大也;極,中也。施政教,治下民,當使大得其中,無有邪僻。” 漢 荀悅 《漢紀·高祖紀一》:“昔在上聖,唯建皇極,經緯天地。” 隋 王通 《中說·魏相》:“夫子六經,皇極之能事畢矣。” 清 陳夢雷 《丁巳秋道山募建普度疏》:“昔先王建皇極以蒞萬方,化功侔於天地。” 郭沫若 《十批判書·儒家八派的批判》:“‘五’以皇極居中,而‘五’之本身復具有中數。”2. 指皇位。 晉 幹寶 《晉紀總論》:“至於 世祖 ,遂享皇極。”《資治通鑑·晉簡文帝鹹安元年》:“於是宣太后令,廢帝為 東海王 ,以丞相録尚書事 會稽王 昱 統承皇極。”《舊唐書·外戚傳·武承嗣》:“皇極者,域中之大寳,必順乎天命。”3. 指皇帝。《史記·衛將軍驃騎列傳》 司馬貞 述贊:“姊配皇極,身尚 平陽 。”《舊唐書·文苑傳中·李邕》:“向若 林父 誅, 陳平 死, 百里 不用, 晏嬰 見逐,是 晉 無 赤狄 之土, 漢 無皇極之尊, 秦 不併 西戎 , 齊 不霸 東海 矣。” 清 屈大均 《洗象行》:“曉披瓔珞朝皇極,秋駕鑾輿出喜峰。”4. 指皇室。《晉書·桓玄傳》:“先臣蒙國家殊遇,姻婭皇極。” 南朝 宋 謝靈運 《宋廬陵王誄》:“託體皇極,銜怨至盡。”《宋書·謝晦傳》:“ 羨之 及 亮 或宿德元臣,姻婭皇極。”5. 指古代有關天文、歷算、五行等方面的專門方術。《新唐書·五行志一》:“ 向 為《五行傳》,乃取其五事,皇極、庶證附於五行以為八事。”《明史·方伎傳·周述學》:“自歷而外,圖書、皇極、律呂、山經、水志、分野、輿地……莫不各有成書。” 劉成禺 《洪憲紀事詩》之二○五:“自言 郭璞 終皇極,講見天心待殺身。”6. 宮殿名。 明 劉若愚 《酌中志·內臣職掌紀略》:“職掌 皇極 、 建極 、 中極 、 武英 、 文華 殿庭、樓閣、廊廡灑掃之役。”參見“ 皇極殿 ”。7. 舊時教名。 清 黃六鴻 《福惠全書·教養·嚴邪教》:“今世之所謂白蓮、無為、皇極、大乘、洪陽、螺祖諸教,皆奸人所創之邪教也。” 皇極就是君王的治國法則,依據〔尚書·洪範〕之記載,君王治國之法則,可分為三個部分: 1.善待百姓:君王要勤於政事,「斂時五福,用敷錫厥庶民。」也就是使百姓享有五福之生活。五福指長壽、富貴、康寧、美德、善終。對於有才能有品德的人,要起用他們;對樂於遵循美德的人,要給他們福澤;君王能夠如此對待百姓,人民自然會遵循君王所立的法則。 2.用人惟才:「人之有能有為,使羞其行,而邦其昌。」君王對於有才華有作為的人,要使他們發揮所長,不要處處防範他們,那麼國家必然會昌盛。並設法使正人君子在位,對國家有貢獻的人,給予適當的俸祿。 3.恪遵法則:(1)官吏方面:「無偏無陂,遵王之義;無有作好,遵王之道;無有作惡,遵王之路。」即是官員們不可偏頗不正、私心偏好或濫用職權。要正直、公允、守分,遵循君王治國的法則; (2)君王方面:「無偏無黨,王道蕩蕩;無黨無偏,王道平平;無反無側,王道正直。」即是君王不可結黨徇私,不可悖理枉法。要有天下為公的胸懷,恪守王道,處理國政。 〔尚書·洪範〕有關皇極的概念,是我國最古的政治哲理。皇極指正中而最高的一點,是四方取則的標準,可以見出對帝王的理想和期望;為帝王者也應該以此自勉。--作者:傅元龍 皇帝所建立的準則、規範。《晉書.卷三.武帝紀》:「應受上帝之命,協皇極之中。」帝位或王室之位。《文選.幹寶.晉紀總論》:「名器崇於周公,權制嚴於伊尹。至於世祖,遂享皇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