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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緊急搶救。 宋 洪邁 《夷堅乙志·劉子文》:“ 子文 遽前執其手,攫拏不置,左右急救之,猶敗面流血。”《水滸傳》第八十回:“ 花榮 搭上箭,拽滿弓,望著那個開詔使臣道:‘看 花榮 神箭!’一箭射中面門,眾人急救。” 清 阮葵生 《茶餘客話》卷二:“江潮大上,一小舟為風漂沒, 徐翁 急救之,得無恙。”2. 今特指對患急性病或受重傷的人進行緊急的醫療救護措施。 洪深 《青龍潭》第二幕:“ 費有三 :你還是躺著養息一回,等 林先生 來,他懂得急救的法子。”◎ 急救 jíjiù[first aid;emergency treatment] 緊急救治急救包 有人發生事故傷害或急症時,為減輕傷患的病痛及挽救生命,在醫護人員未到之前,所作的緊急且臨時的救護工作,統稱「急救」。 依事故傷害或急症發生的環境、受難的人數、當時的狀況,決定工作的優先順序,善用可用的人力物力,或打電話求救、或指揮交通、或維持現場等,先照顧有生命危險者而後是傷勢較輕的。進行急救工作,應把握下列兩大原則: 1.緊急原則:(1)注意現場安全; (2)保持傷患呼吸道通暢,注意呼吸道、心跳、血液迴圈三現象; (3)止血; (4)中毒的急救處理。 2.其他原則:(1)不要輕意移動傷患,應讓傷患坐或平躺; (2)維持現場,保護傷患免於不必要的干擾; (3)設法保持傷患正常的體溫,避免發抖或流汗; (4)昏迷者,先檢查生命現象,包括呼吸、脈搏、瞳孔大小、有無大小便失禁、肢體活動反應、膚色是否正常、有無抽筋現象; (5)尋找傷患身上的證件以通知家人,身上的卡片或手鐲可能提供些線索; (6)檢查傷患口脣處是否有汙染或灼傷、身邊有無藥丸、藥瓶等,以判斷是否發生中毒; (7)急救工作不可中斷,直至醫護人員到來,最好有第二位急救員接手,除非傷處已處理妥善,或自己精疲力竭,否則不論情況如何,救命第一; (8)召請支援時,對地點、傷害的程度、性別、年齡、人數及所需救助說明清楚,等對方掛下電話後才可將電話結束通話; (9)緊急措施:昏迷而無其他傷害者:①採復甦的臥姿;②隨時注意檢查呼吸及脈搏。嚴重傷害時:①維持呼吸道通暢;②必要時施行心肺復甦術;③止血、謹防休克;④預防續受傷害;⑤供給飲料有鎮靜作用,但對消化道受傷、需外科手術、昏迷者則不能供應任何飲料。--作者:劉淑媛 對病症或意外受傷所做的緊急救治。 【造句】由於他的急救得當,那位溺水的小孩逐漸甦醒了。 對病症或意外受傷的緊急救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