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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音樂中交替出現的有規律的強弱、長短的現象。《禮記·樂記》:“樂者,心之動也;聲者,樂之象也;文采節奏,聲之飾也。” 三國 魏 曹丕 《典論·論文》:“譬諸音樂,曲度雖均,節奏同檢,至於引氣不齊,巧拙有素,雖在父兄,不能以移子弟。” 唐 裴鉶 《傳奇·元柳二公》:“有仙娥數輩,奏笙簧簫笛,旁列鸞鳳之歌舞,雅合節奏。” 清 俞樾 《茶香室叢鈔·坎坎鼓我》:“‘依琴作坎坎之樂’,言其坎坎應節奏也。” 張長 《空谷蘭》:“隨著歌聲的節奏,她們輕輕搖晃著身子,那麼舒暢。”2. 喻指均勻有規律的程序。 茅盾 《野薔薇·一個女性》:“她覺得大自然的流轉就是她自己的命運的節奏。” 馮雪峰 《關於主題》:“這劇本是有情節上的連貫性的,但在攝製時必須更著重思想情緒的發展與節奏。” 茹誌鵑 《高高的白楊樹·在社會主義的軌道上》:“我跨上列車,心情是異乎尋常的,彷彿這緊張生動的生活節奏,將我全身的螺絲也擰緊了。”3. 禮節制度。指有關禮儀的各種規定。《荀子·王制》:“案平政教,審節奏,砥礪百姓,為是之日,而兵剸天下勁矣。”《荀子·富國》:“必將脩禮以齊朝,正法以齊官,平政以齊民,然後節奏齊於朝,百事齊於官,眾庶齊於下。” 楊倞 注:“節奏,禮之節文也,謂上下皆有禮也。”◎ 節奏 jiézòu(1) [rhythm]∶音樂中交替出現的有規律的強弱、長短的現象(2) [regular pattern]∶比喻規律、步驟工作要有節奏地進行Don Michael Randel Ed.《The New Harvard Dictionary of Music》1986.--作者:李小華 音樂術語。一種在時間中進行的運動式樣。有關此字的起源有兩種說法,有人認為它與希臘字「流動」(Flow)之意有關,也有人認為它是來自另一個希臘字「維持」(Uphold/Maintain)。當人提到節奏時又愛把它和節拍(Meter)聯起來用。節奏的含意不但有其音樂性,同時還兼具有生理、心理的意義。音樂的節奏可分為廣義和狹義兩種:廣義的節奏是指樂曲進行時,一切屬於時間的現象,這現象和旋律、和聲、音高、及音色相關。狹義的節奏是指音樂節拍和速度 ── 節拍是拍子組成的式樣,速度是用來控制拍子的快慢。從傳統的音樂和聲及各種樂器到非傳統的噪音或音波震動頻率,都能引起聽覺的感知而形成節奏,但是這些聲音之起落一定要連續重複才會形成節奏感知,如果聲音一拍拍地分離是無法組成節奏的。在這些連續重複的節拍中,音聲音抑揚頓挫的位置不同又產生不同的節奏型,因此敲擊的輕重,吹奏的長短,唱歌時子音和母音的咬字吐聲,或管絃樂的高低都能使節奏變化。音樂的時間通常包括快、中、慢,這三種過程不但前後關係可對比,同時也與我們的生理感覺例如靜止時的心跳聲,呼吸的律動或平時步行的步法等產生對應。節奏也因不同的內部變化而造成不同的式樣,例如增長或縮短可形成音長節奏,把某些音特別加重可構成種因節奏,減薄或增厚音的濃度組織結構也可造成和聲節奏,用協和或非協和音來造成音響和聲可構成和聲節奏,把高音提高或降低能造成旋律節奏,把音色加量或壓暗可構成音色之節奏。以上各種節奏可以隨時綜合使用,形成音樂節奏的千變萬化。在西方音樂中,節拍的計演算法是以強音的週期重複出現為計算的標準,最普遍的演算法是以一強音連線幾個弱音為一組,每一小節含有一至幾組,它可以以一個低音連線幾個高音,或一個厚的和絃連線幾個薄的和絃作為一組。傳統西方音樂的節拍形式,受到文藝復興時期的複音音樂之和絃協和與非協和音之觀念所影響,旋律和聲從非協和至協和解決的四個過程;即準備、掛留、解決和終止。因此形成了把旋律引導至弱-強-弱-強的終止形式,並利用節拍的規則性來規範旋律和聲的終止模式。比喻有規律的進行流程。 【造句】改變生活節奏常可賦予生命新氣象。 音樂中交替出現有規律的強弱、長短的現象。 【造句】節奏的快慢強弱,是音樂帶給人不同感受的要素。音樂中交替出現有規律的強弱、長短的現象。比喻有規律的程序。如:「生活有了節奏,就不會再覺得生命空虛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