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細解釋 |
改正;糾正。《漢書·李尋傳》:“先帝大聖,深見天意昭然,使陛下奉承天統,欲矯正之也。”《南史·劉穆之傳》:“ 穆之 斟酌時宜,隨方矯正,不盈旬日,風俗頓改。” 唐 王勃 《上吏部裴侍郎啟》:“苟非可以甄明大義,矯正末流,俗化資以興衰,家國繇其輕重,古人未嘗留心也。” 魯迅 《花邊文學·看書瑣記(三)》:“用筆的人以為一做批評家,便可以高踞文壇,所以速成和亂評的也不少,但要矯正這風氣,是須用批評的批評的。”◎ 矯正 jiǎozhèng[rectification] 糾正;改正穆之斟酌時宜,隨方矯正,不盈旬日,風俗頓改。——《南史·劉穆之傳》醫學名詞。徒手或藉助於器械,將變形部位正確化。改善運動限制或緩和疼痛所引起肌緊張的治療法。--作者:郭志輝 改正、糾正。 【造句】矯正聽力、矯正姿勢 矯正(remediation)指教師對學生連續發生違規行為所採取的一種具有教育性的方法。矯正的特點是,改變以往教師慣用的懲罰傳統,而著重讓學生承認自己的過失,進而主動自願約束自己,使以後的違規行為不再發生。對學生違規行為進行矯正時,最終要的一件事是教師與學生之間先建立好良好的溝通關係;在教師與學生良好的溝通氣氛下,讓學生毫無拘束地訴說自己所犯的違規行為,並鼓勵他檢討反省自己的作為。戈登提出的三類問題的理論與處理方法,稱為戈登模型(Gordon model):1.採積極聆聽策略處理學生的問題:教師與學生進行意見溝通時,戈登建議採積極聆聽處理學生的問題。積極聆聽(active listening)指教師已積極關懷的態度聆聽學生對自己違規行為的解釋。2.採聽我說策略處理教師的問題:所謂聽我說(I-message),指在學生行為防害教師教學需求與教學計畫時,教師對學生講話的一種方式。採雙贏法處理師生共有的問題:雙贏法(no-lose method)指師生間需求衝突問題處理的結果,不但能使雙方的衝突化解,而且能使雙方的需求得到滿足。解決師生間衝突問題時,包括以下三個步驟:1.先採用”聽我說”策略,由教師向學生說明學生的行為已形成了他教學上的困難。2.繼而採用積極聆聽策略,讓學生體會到教師已完全瞭解他的實際困難。3.最後採雙贏法,讓學生主動提出解決問題的建議,並自願負起解決問題的責任。此一點是雙贏法的主要特點,也是最富有教育價值的一點。 關鍵字中文關鍵字:矯正英文關鍵字:remediation 參考資料張春興著。教育心理學:三化取向的理論與實踐,2013年二版,頁472-476,臺灣東華書局股份有限公司。 改正、糾正。如:「矯正錯誤」、「矯正姿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