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孩子。如:「嬰兒」、「幼兒」、「兒童」、「兒戲」、「小兒科」。 (2)年輕人。如:「中華健兒」。 (3)男孩子。如:「兒子」、「男兒當自強」。 (4)兒女的總稱或自稱。如:「吾兒」、「不孝兒」。 (5)附於名詞、代名詞、動詞、形容詞、副詞之後,構成衍聲複詞,與所附的詞合為「兒化音」(注音ㄦ),一般而言沒有意義。如:「花兒」、「那兒」、「老頭兒」、「慢慢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