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順 |
注音 | |
部首 | 手 | |
總筆畫 | 8 | |
部外筆畫數 | 5 |
(1)擺動手以示召喚。如:「招之即來」。
(2)引來、導致。如:「招致」、「招禍」、「招蜂引蝶」。
(3)公開徵求。如:「招聘」、「招收」、「招生」、「招兵買馬」。
(4)認罪。如:「招供」、「不打自招」。
(5)明顯易認的標幟。如:「招牌」、「市招」。
(6)武技、手段。如:「絕招」、「耍花招」。
(7)招搖:做事虛張聲勢。如:「招搖過市」、「招搖撞騙」。
(8)招架:抵擋。如:「招架不住」、「難以招架」。
(9)量詞。用於計算招術的單位。如:「一招妙計」、「雙方交手三十招仍未分出勝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