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表事實、狀況的正面存在。與「沒」、「無」相對。如:「有錢」、「有力」、「有學問」、「有困難」。 (2)表示部分狀態。如:「有人歡笑,有人痛哭。」 (3)某,表示不確定。如:「有一天」、「有人說你很講義氣。」 (4)置於動詞前,表示客氣。如:「有勞」、「有請陳先生。」2.用於數目之間,表示附加。通「又」。如:「六十有六歲」、「七十有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