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桌子。如:「書案」、「拍案叫絕」、「伏案疾書」。 (2)文件。如:「文案」、「檔案」。 (3)事件。如:「案情」、「辦案」、「議案」、「慘案」。 (4)提出的計畫、建議。如:「腹案」、「草案」。 (5)研查考證後所作的說明、註解或論斷。同「按」。如:「編者案」、「作者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