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古代一種可以剖半用為憑證的信物。如:「信符」、「符令」、「符節」、「兵符」。 (2)相合。如:「符合」、「名符其實」、「言行相符」。 (3)標記、記號。如:「音符」、「符號」、「樂符」。 (4)道士用來避邪、差使鬼神的神祕文字。如:「符咒」、「安胎符」、「護身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