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及動物的聽覺器官。如:「耳朵」、「耳聰目明」。 (2)形狀像耳朵的東西。如:「木耳」、「銀耳」。 (3)器物的兩旁附有如人耳,便於提攜的提把。如:「鼎耳」。 (4)位於句末,表決定的意思。相當於「了」。 (5)位於句末,表限制的意思。相當於「而已」、「罷了」。如:「想當然耳。」 (6)位於句末,表驚嘆。相當於「邪」、「乎」。如:「父子如此,何其快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