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順 |
注音 | |
部首 | 虍 | |
總筆畫 | 13 | |
部外筆畫數 | 7 |
(1)名稱。如:「國號」、「別號」、「外號」。
(2)命令。如:「號令」、「發號施令」。
(3)排定的次序。如:「編號」、「座號」。
(4)標誌、標記。如:「符號」、「記號」。
(5)樂團或軍隊所使用的喇叭。如:「號角」、「軍號」、「法國號」。
(6)商店。如:「寶號」、「公司行號」。
(7)物品的大小等級。如:「特大號」、「家庭號」。
(8)種、類。如:「像他這號人物,還是少惹為妙。」
(9)量詞。用於計算編定的人物數目的單位。如:「醫生今天已看了三十號病人,還剩下五號。」
(10)號外:報社因突發的重大事件,而臨時印發以讓大家迅速知道消息的小型報紙。
(2)拉長聲音呼叫。如:「呼號」、「鬼哭神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