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順 |
注音 | |
部首 | 見 | |
總筆畫 | 16 | |
部外筆畫數 | 9 |
(1)父母。如:「父親」、「母親」、「雙親」、「慈親」。
(2)具血緣或因婚姻而建立關係的。如:「親人」、「親兄弟」、「親朋好友」。
(3)自己的。如:「親口」、「親自」、「親手」、「親眼看到」。
(4)接近。如:「親近」、「親信」、「親和力」。
(5)愛。如:「親愛」、「相親相愛」。
(6)指婚姻之事。如:「成親」、「結親」、「提親」、「求親」。
(7)指新娘。如:「娶親」、「迎親」。
(8)接吻,或用面部接觸。如:「親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