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合法有效的遺囑,需要符合以下條件。首先,立遺囑人立遺囑必須具備完全的行為能力;其次,立遺囑的行為必須是立遺囑人的真實的意思表示;再次,遺囑內容不違反國家法律,公共利益和社會主義道德準則;最後,遺囑應符合法律規定的形式。符合上述四個條件,訂立的遺囑才是一份有效的遺囑。
法律依據:
根據《繼承法》第22條以及若干意見第41條規定,遺囑人立遺囑時必須要有行為能力,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所立的遺囑,應屬無效遺囑。而確定遺囑人是否具有遺囑能力,應以立遺囑人設立遺囑時為準。
一份合法有效的遺囑,需要符合以下條件。首先,立遺囑人立遺囑必須具備完全的行為能力;其次,立遺囑的行為必須是立遺囑人的真實的意思表示;再次,遺囑內容不違反國家法律,公共利益和社會主義道德準則;最後,遺囑應符合法律規定的形式。符合上述四個條件,訂立的遺囑才是一份有效的遺囑。
法律依據:
根據《繼承法》第22條以及若干意見第41條規定,遺囑人立遺囑時必須要有行為能力,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所立的遺囑,應屬無效遺囑。而確定遺囑人是否具有遺囑能力,應以立遺囑人設立遺囑時為準。
立遺囑人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立遺囑人意思表示真實;遺囑處分的財產為立遺囑人合法財產;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且與繼承人無利害關係;見證人中的一人代書,並註明年、月、日;代書人、其他見證人、遺囑人簽名。
法律依據:
《繼承法》第十七條
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關辦理。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註明年、月、日,並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以錄音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解除後,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有效的承諾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承諾必須由受要約人作出。
2、承諾必須是在有效時間內作出。
3、承諾必須與要約的內容完全一致。也就是承諾必須是無條件地接受要約的所有條件。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22條,承諾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據交易習慣或者要約表明可以透過行為作出承諾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