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前工資達5000元需要交稅。
每月取得工資收入後,先減去個人承擔的基本養老保險金、醫療保險金、失業保險金,以及按省級規定標準繳納的住房公積金,再減去費用扣除額2000元/月(來源於境外的所得以及外籍人員、華僑和香港、澳門、臺灣同胞在中國境內的所得每月還可附加減除費用3200元),為應納稅所得額,按5%至45%的九級超額累進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稅前工資達5000元需要交稅。
每月取得工資收入後,先減去個人承擔的基本養老保險金、醫療保險金、失業保險金,以及按省級規定標準繳納的住房公積金,再減去費用扣除額2000元/月(來源於境外的所得以及外籍人員、華僑和香港、澳門、臺灣同胞在中國境內的所得每月還可附加減除費用3200元),為應納稅所得額,按5%至45%的九級超額累進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壓一個月工資是上個月工資這個月發的意思。也就是第一個月不發工資,工作滿一個月後,第二個月就拿上個月工作的工資。比如用人單位每月是月底28號發工資。如果你2月1號去用人單位上班,到2月28號時,其他老員工有工資拿,但是拿的是1月的工資。但你2月28沒有工資拿,你需要等到3月28才有得拿,拿的是2月份的。公司這麼做事是怕工人拿了當月工資就走人。這也是單位“看牢”員工的一種手段。入職如果交押金,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是違法的。只壓一個月工資符合法律規定,但是跨月還不支付就屬於拖欠工資的違法行為。如果公司拖欠工資,勞動者可以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由勞動監察部門責令用人單位限期發放工資。用人單位拖欠勞動者的工資,勞動者也可以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維護合法權益。
個人所得稅是調整徵稅機關與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間在個人所得稅的徵納與管理過程中所發生的社會關係的法律規範的總稱。2018年8月31日,修改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透過,起徵點每月5000元,2018年10月1日起實施最新起徵點和稅率。因此每月應交稅額計算公式如下:應納稅所得額=月度收入-5000元(起徵點)-專項扣除(三險一金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稅率-速算扣除數。工資30000元,應繳納個人所得稅=(工資薪金所得-“五險一金”-扣除數)×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30000-5000)*25%-1375=4875元。【法律依據】根據《個人所得稅法》第九條,個人所得稅以所得人為納稅人,以支付所得的單位或者個人為扣繳義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