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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離家出走多久可以起訴離婚

夫妻一方離家出走可以起訴離婚嗎

  夫妻一方離家出走下落不明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訴離婚。

  離婚的方式或途徑有:

  1、直接起訴到法院離婚。一方當事人下落不明,另一方當事人訴至法院要求離婚,法院經過立案審查,發現當事人下落不明,人民法院透過公告方式釋出送達相關法律文書,在公告期滿時,被送達人仍未到庭應訴,人民法院將按照缺席程式進行審理,依據審理查明的事實作出判決。

  2、申請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蹤後,再向法院起訴離婚。夫妻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是法院准予離婚的法定理由之一。申請失蹤,要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層人民法院提出,申請書應當寫明失蹤的事實、時間和請求,並附有公安機關或者其他有關機關關於該公民下落不明的書面證明。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十一條規定,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關係,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除。

  死亡宣告被撤銷的,婚姻關係自撤銷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復。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記機關書面宣告不願意恢復的除外。

一方離家出走多久可以起訴離婚

  離婚是指夫妻雙方透過協議或訴訟的方式解除婚姻關係,終止夫妻間權利和義務的法律行為。

  一般為兩年,解除婚姻關係的方法有兩種,第一下落不明滿兩年可申請宣告失蹤,第二可以以分居滿兩年為由直接起訴離婚。

  我國《民法通則》第20條規定:“公民下落不明滿兩年的,利害關係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他為失蹤人……”

  修改後的《婚姻法》第32條第4款規定:“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據此規定,應當先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配偶為失蹤人,然後再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這時,法院一般情況下,會依法判決離婚的。

一方離家出走起訴離婚程式是什麼

  一方離家出走起訴離婚程式是:

  根據“一方離家出走多年”這種情況,處理時:

  一是必須先要解除已有的婚姻關係。

  二是解除婚姻關係的方法有兩種,既可以申請宣告失蹤,又可以以分居滿兩年為由直接起訴離婚。如果被宣告死亡的人的配偶已經另行結婚的,再婚的婚姻有效,被宣告死亡人與原配偶的夫妻關係不能自行恢復。


起訴離婚一方不同意多久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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