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解除後用人單位應在解除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法律依據】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辭職公司不給發工資可以到到勞動行政部門舉報。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九條,用人單位違反國家規定,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拖欠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勞動行政部門應當依法處理。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解決辭職公司不發工資的辦法有:
1,勞動者辭職後,用人單位拒絕支付其工資的,勞動者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或舉報。
2、可以到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如果是以拖欠工資提出的解除勞動關係,還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
法律依據:
《勞動法》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國慶來假期不上班,用人單位也源要支付法定假日工資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條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第五十一條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
公司無故拖欠工資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解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法律依據】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條規定,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 ...
如果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係後,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准,並可以要求支付剩餘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及辦理離職手續等。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 ...
辭職後公司不及時完全發放工資的,屬於違法行為,勞動者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向勞動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
【法律依據】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十九條規定,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因工資支付發生勞動爭議的,當事人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機關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
沒簽勞動合同公司沒發工資可以提起勞動仲裁維護自己合法權益。對仲裁結果不服,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 ...
如果用人單位不發工資,可以撥打12333電話投訴,也可以到勞動局監察大隊投訴。
【法律依據】
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七條規定,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
《中 ...
只要公司不按期發工資,勞動者就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勞動法》第五十條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算。
勞動關係存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