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arch

一物多賣如何處理

一物多賣如何處理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九條的規定,出賣人就同一普通動產訂立多重買賣合同,在買賣合同均有效的情況下,買受人均要求實際履行合同的,應當按照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一)先行受領交付的買受人請求確認所有權已經轉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二)均未受領交付,先行支付價款的買受人請求出賣人履行交付標的物等合同義務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三)均未受領交付,也未支付價款,依法成立在先合同的買受人請求出賣人履行交付標的物等合同義務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頂賬房怎麼查一房多賣

  可以到房管所網上交易系統查詢該套房子備案情況,查詢所買房屋權屬情況,是否已經被過戶給第三人。如果沒有實現網籤的城市就到當地房管局去查詢備案情況,可以較詳細瞭解房屋權屬的資料。

  如果沒有查詢到即將要買的房的相關資訊,但是後面才發現其實也是被一房多賣了,那麼可以讓賣家承擔違約責任。

  1、可以先和賣方協商,要求繼續履行購房合同。買家簽好購房合同,又交上首付的,賣家還將房子賣給別人的,就是絕對違約的。

  2、如購房方最後無法取得房屋,可以透過訴訟要求解除合同,同時要求賣方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並賠償損失,甚至可以要求賣方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

  3、如果購房方發現賣方還有其它合適的樓盤,亦可以與賣方進行協商換房,並要求適當的補償。這是一種較為靈活變通的方式。

出現一房多賣構成刑事犯罪嗎

  賣房人透過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的形式收取他人購房款,事後又將房屋過戶給其他購房者,極容易構成合同詐騙罪。

  刑法第224條的合同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

  “一房二賣”中行為人構成合同詐騙罪,依然要滿足詐騙犯罪的基本構造,即行為人實施欺騙行為——對方(受騙人)產生錯誤認識——對方基於錯誤認識處分財產——行為人或第三者處分財產——被害人遭受財產損害。

  因此,要認定“一房二賣”的行為人構成犯罪,必須同時滿足三個條件:出賣人具有非法佔有購房款的主觀目的,購房者存在認識錯誤;出賣人實際取得購房款。


商品房是違法的嗎

  關於這個問題,我們要看開發商的行為動機是否存在詐騙構成。通常情況下,這只是市場競價的自願獲利行為,也就是價高者得。   開發商在將其開發的房屋售與他人併為其辦妥房產證前是房屋所有權人,它有權選擇將房屋賣給誰。況且簽定《房屋認購書》僅是表明認購方欲購買某套房屋的書面憑證,它並不是認購方已取得某套房屋所有權的 ...

的後果是怎樣的

  一房多賣的後果是:   1、已經辦理過戶手續的購房人獲得商品房的所有權;   2、未辦理過戶登記的其他購房人依法可以追究商品房出賣人的違約責任。   【法律依據】   根據《房屋登記辦法》第五條,房屋登記機構應當建立本行政區域內統一的房屋登記簿。房屋登記簿是房屋權利歸屬和內容的根據,由房屋登記機構管理。 ...

期房如何查詢

  申請人需要拿房產證影印件和業主身份證影印件到檔案局查檔。   如何防止一房多賣情況:   一、購房者要進行產權調查。   交易中心通常備有房屋的原始記錄,包含房屋所有的基本資訊,如房屋土地狀況、產權共有人等。發現房屋產權證上的記載與調查結果不相符時要注意,賣房者有可能是一房二賣。   二、提存房屋產權證。 ...

買房遭遇房屋到底是誰的

  我國《物權法》對於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是採用登記生效主義的,登記是使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發生法律效力的必要條件。因此,在“一房兩賣”的情況下,已經辦理了房屋權屬登記手續的購房者即獲得房屋的所有權。   一方多賣,房屋到底是哪一方,按照以下情形判斷:   (1)如有一方已經辦理房屋產權登記,房屋歸先辦理 ...

網籤後還會

  購房網籤後可以有效防止一房多賣,基本上不存在一房二賣了。   購房網籤相當於在房屋管理部門將買賣協議備案,並在網際網路上公示,一定程度上有利於避免開發商一房二賣,但是網籤不能代替過戶。   在實踐中,為了確保購房者自身的權益,建議儘快將房屋產權過戶到買方名下,避免出現其他損害自身利益的情況。   法律依據 ...

”糾紛怎麼解決

  “一房兩賣”的處理方法是:   (1)兩份合同均未辦理登記且標的房屋尚未交付的情況,屬於兩份合同均處於未實際履行的狀態,應當優先履行簽訂在先的合同。   (2)兩份合同中一份已進行了過戶登記,另一份未作過戶登記(不管房屋是交付了哪一方)。確認已辦理過戶登記的一方享有房屋所有權。   (3)在第一個買房人已 ...

如何查實

  1、購房人可透過詢問承租人或賣家、出租屋管理部門等途徑查實所購的房屋是否已經有人租賃,如果有人租賃,應當確認承租人是否是已經與賣家簽訂買賣合同或者承租人是否已經放棄行使優先購買權等事項,如有承租人已經與賣家簽訂買賣合同或者承租人未放棄優先購買權,購房人最好別再購買該房。因為前兩者行為很可能變相構成“一房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