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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累犯及其成立條件

一般累犯及其成立條件

  一般累犯,是指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後,在5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犯罪分子。

  一般累犯的構成要件是:1.前後都是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2.前後都是故意犯罪;3.前罪實施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後五年以內再犯新罪;4.前罪實施時已滿18週歲。

  【法律依據】

  《刑法》第六十五條規定,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後,在五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是累犯,應當從重處罰,但是過失犯罪和不滿十八週歲的人犯罪的除外。

簡述一般累犯的成立條件急如題

  1、 主觀條件:前後兩罪都是故意犯罪,即出於主觀意識;

  2、 刑度條件:前後兩罪都是或者應當是有期徒刑以上的刑法的犯罪,這表明前後兩罪都是比較嚴重的犯罪;

  3、 時間條件:後罪發生在前罪的刑法執行完畢或赦免以後5年內。

特別累犯的成立條件

  特別累犯,是指因犯危害國家安全罪、恐怖活動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被判處刑罰(對於刑罰種類沒有要求),在刑罰執行完畢或赦免以後的任何時候再犯上述任一類罪之人。

  特別累犯的構成條件為:

  1、前罪和後罪必須都是危害國家安全罪、恐怖活動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

  2、前罪被判處的刑罰和後罪應判處的刑罰的種類及其輕重不受限制。

  3、前罪的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後,任何時候再犯危害國家安全罪、恐怖活動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即構成危害國家安全罪的特別累犯,不受前後兩罪相距時間長短的限制。

  【法律依據】

  《刑法》第六十六條規定,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後,在任何時候再犯上述任一類罪的,都以累犯論處。


普通成立條件

  普通累犯的成立條件如下:   1、前罪和後罪都必須是故意犯罪;   2、前罪所判刑罰和後罪所判刑罰都是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罰;   3、後罪必須發生在前罪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後五年以內。   【法律依據】   《刑法》第65條,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後,在五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 ...

一般是怎麼認定的

  一般累犯的認定標準是:   根據《刑法》第六十五條規定,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後,在五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是累犯,應當從重處罰,但是過失犯罪和不滿十八週歲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規定的期限,對於被假釋的犯罪分子,從假釋期滿之日起計算。 ...

搶劫轉化成立條件

  轉化型搶劫罪分兩類:   第一類是攜帶凶器搶奪轉化而成的;   第二類是犯盜竊、詐騙、搶奪罪後出於某種目的繼續實施特定行為轉化而成的,即“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脅”而轉化。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條第二款規定,攜帶凶器搶奪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條搶劫罪的規定定罪處罰。   《刑法》第 ...

論述犯罪中止及其成立條件

  1、犯罪中止發生在犯罪過程中,這是犯罪中止的時間性條件。   2、犯罪中止是行為人自動地中止犯罪,這是犯罪中止的自動性條件。這裡的自動中止必須是徹底的。   3、犯罪中止是行為人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的發生,這是犯罪中止的有效性條件。對於中止犯,沒有造成損害的,就免除處罰;造成損害的,可以減輕處罰。   【法 ...

搶劫一般判多少年

  累犯,是法定從重處罰情節。對於累犯的從重處罰沒有一個固定的值,而是根據涉案情況先確定一個基準刑,在這個基準刑的基礎上,增加一定比例的處罰。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 ...

成立的法律後果

  所謂累犯,是指受過一定的刑罰處罰,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後,在法定期限內又犯被判處一定的刑罰之罪的罪犯。成立累犯的法律後果是:1.對於所有累犯,均應從重處罰;2.對於累犯,不適用緩刑;3.累犯也不適用假釋。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七十四條規定,對於累犯和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不適用緩刑。   《刑 ...

一般自首的成立條件有哪些

  自首應當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①犯罪分子必須自動投案。   ②犯罪分子投案後應如實交代自己的罪行。   ③犯罪分子必須接受審查和裁判。   【法律依據】   《刑法》第六十七條規定,犯罪以後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對於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