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夫妻離婚,一方是精神病人的,不能協議離婚,只能訴訟離婚。
其次,訴訟離婚時,若離婚訴訟的原告為精神病人的,從程式上講,應當先經過特別程式確認其民事行為能力並變更監護人。
若離婚訴訟的被告為精神病人的,一般由其近親屬作為代理人,或由人民法院在其近親屬中指定代理人參加訴訟。
最後,對一方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後久治不愈,或者婚前明知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或者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有精神病且久治不愈的,在安排好患者的生活、醫療、監護的問題後可准予離婚。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規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離婚有兩種方式,一種是登記離婚,一種是訴訟離婚。雙方達成一致意見的,可以至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
但是,辦理離婚登記的,雙方必須共同到一方戶口所在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而不能在異地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
若雙方選擇訴訟離婚的,只要夫妻雙方在異地工作生活滿一年以上,完全可以向工作、生活所在地的法院提起離婚訴訟解決。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第一款規定,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去民政局辦離婚手續,需要帶的材料根據《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一條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配偶患有精神病可以向法院起訴離婚。
【法律依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若干具體意見》第三條,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後經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一方堅決要求離婚,經調解無效,可依法判 ...
先協商處理,若無法協議離婚,可以透過訴訟的方式提起離婚訴訟。
若你老公的威脅涉及你或家屬的人身安全,要加強自身的安全防範,如果確實有現實的危險,可以報警,可以向法院申請人身保護令。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規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 ...
起訴離婚需要帶以下材料:
一、離婚起訴狀兩份。
二、夫妻婚姻關係的證明,也就是結婚證原件。如果原件丟失,可以到婚姻登記部門開具婚姻關係證明。
三、原告的身份證或戶口本原件、影印件。
四、孩子的出生證或戶口本。
五、如果雙方對共同財產有爭議,那麼要提供共同財產的清單。
【法律依據】
...
可以單方去法院訴訟離婚,傳票郵寄給對方,如果不出庭廣告送達。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八十五條:送達訴訟文書,應當直接送交受送達人。受送達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屬簽收;受送達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組織的主要負責人或者該法人、組織負責收件的人簽收;受 ...
離婚相關問題如下:
離婚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申請離婚登記,如果協議離婚,必須到一方戶籍地辦理離婚手續,如果起訴離婚,應到被告的戶籍地或最近連續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法院起訴;當事人申請離婚登記時,應當向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提供下列證件和證明,雙方戶口證明、雙方居民身份證、所在單位出具 ...
老婆要離婚,而丈夫不願意的,想要挽回的,應當向人民法院證明和老婆的感情還沒有破裂。這是因為人民法院判決離婚的條件是夫妻之間的感情確已破裂,在調解無效後,應當准予離婚,只要丈夫向人民法院證明和對方的感情沒有破裂,只要把矛盾解決了,夫妻還可以共同生活,人民法院就不能判決離婚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
再婚去領結婚證需要出具的證件和證明材料與初婚登記的相同,不需要帶離婚證。辦理結婚登記時男女雙方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簽字宣告。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