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為:
1、符合購買上海市共有產權保障房的條件,並已按相關規定簽訂《上海市共有產權保障房預(出)售合同》;
2、借款人必須是產權人之一;
3、符合現行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貸款的條件,即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在申請貸款前六個月應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具有較穩定的經濟收入,沒有尚未還清的數額較大、可能影響貸款償還能力的債務。
上海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為:
1、符合購買上海市共有產權保障房的條件,並已按相關規定簽訂《上海市共有產權保障房預(出)售合同》;
2、借款人必須是產權人之一;
3、符合現行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貸款的條件,即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在申請貸款前六個月應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具有較穩定的經濟收入,沒有尚未還清的數額較大、可能影響貸款償還能力的債務。
1、具有穩定的職業收入,有固定住所,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2、申請貸款前六個月正常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
3、已經簽訂購買住房的出售合同或預售合同;
4、已支付規定比例的購房首付款。
1、職工所在單位和本人按規定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1年以上(含1年);未按規定逐月繳存公積金連續三個月以上(含三個月)不具備貸款條件。
2、職工所在單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二年以上且單位未有繳存不良記錄,新調入、新參加工作的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三個月以上(含三個月)。
3、所貸款項用於購買商品房、經濟適用房、房改房、二手房、危改還原房以及自建房。
4、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有良好的信用記錄,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5、有合法的購房合同和首期支付不低於購房總價款30%的自籌資金。
6、新交易的二手房屋,以契稅發票為準6個月以內可申請貸款;超過6個月,不提供貸款。
7、持房屋所有權證貸款,以契稅發票為準二年以內可申請裝修貸款,超過二年不提供貸款。
8、自建房一年內可申請貸款,超過一年不提供貸款。
9、職工支取公積金後,須連續繳存一年以上,一年內不具備貸款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