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arch

上海申請公有住房的條件是什麼

上海申請公有住房的條件是什麼

  上海申請共有住房的條件,有具有本市常住戶口或者有上海市居住證,達到兩年以上,並且在本市連續繳納社會保險金,達到一年以上,與上海市單位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在上海市無自由住房或者人均住房建設面積低於15平方米,因為結婚分是居住,有困難的人均面積都可以放寬到20平米,住房面積的基礎計算標準按照上海市的相關規定來執行,申請的時候沒有享受上海市廉租住房經濟適用房政策。為了保障公共租賃住房承租人居住的穩定性,租賃合同的期限一般都不低於兩年,合同到期後承租人仍然需要租賃的,需要租賃的運營機構要重新這個要重新進行資格的稽核,符合條件的就可以繼續租賃。

申請公有住房的條件是什麼

  公有住房保障物件為符合條件的城鎮住房困難家庭就業,沒有房子的職工,外來務工人員,住房困難家庭申請承租公有住房要符合以下的條件,申請人要具有完全民事行為的能力,申請家庭成員包括夫妻,雙方及未成年的子女單身家庭申請購買的,申請人要年滿30週歲,申請家庭要符合本市住房限購條件,並且家庭成員在本市沒有房子的一個家庭只能購買一套共有產權住房,申請家庭承租公共租賃住房,共有住房後又購買共有產權住房的,要帶購房合同,網籤前書面承諾騰退所租住房屋。

上海如何申請公有住房

  上海如何申請公有住房,應當按照以下流程進行:

  1、提出申請。申請物件主要向工作單位所在地的運營機構提出申請,也可向本市戶籍所在地的運營機構提出申請。

  2、提交材料。申請物件應如實填報申請表,按要求提交戶籍證明或居住證、身份證、勞動或工作合同、住房狀況等資料,承諾對提交資料的真實有效性負責,經申請物件所在單位蓋章確認,交運營機構稽核。

  3、資格稽核。運營機構受理申請後,對申請人進行資格稽核。需要對住房面積稽核的,可委託政府指定的機構稽核。稽核透過的,運營機構應出具登記證明,報區(縣)住房保障機構備案。

  4、抽查監督。區(縣)住房保障機構應對申請稽核情況進行抽查,發現有不符合規定的,向運營機構提出整改意見,運營機構應當及時落實整改。

  5、輪候供應。對符合條件的物件,根據房源供應等情況,可實行輪候供應制度。


怎麼申請公有住房

  申請公有住房的方法如下:   1、申請公租房的首先要滿足申請條件:   (一)在本地無住房或者住房面積低於規定標準;   (二)收入、財產低於規定標準;   每個地區的具體條件不一樣,對社保,工作,住房情況,戶口家庭情況,個人經濟能力等等都有一定的詳細要求,這是根據地方情況調整的。   2、準備各種材料的 ...

現在上海還有公有住房

  現在上海是公有住房的。只不過為了進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促進住房商品化和住房建設的發展,按照國務院關於加快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的規定,上海市制定了有關條例制針對公有住房的買賣,有了一定的限制。   其中具體條例舉例如下:   1、出售公有住房,應貫徹購房自願、產權歸已、維修自理的原則。   2、凡獨用成套的公 ...

北京如何申請公有住房

  北京申請公有住房方法如下:   1、首先申請人需要攜帶身份證等資料前往前往街道辦,或者居住地鄉鎮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提出書面申請。   2、申請家庭攜帶上述資料前往街道辦或鄉鎮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提出申請。   3、戶口所在地街道辦或鄉鎮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對申請家庭收入、資產、人口和住房狀況進行初審、公示。居住地 ...

有一套房可以申請公有住房

  有一套房不可以申請公有住房,這並不滿足申請條件,公共住房保障物件為符合條件的城鎮住房困難家庭、新就業無房職工、外來務工人員。申請承租公共租賃住房,應符合以下條件:   1、申請人取得新區常住戶口滿二年以上,並在新區實際居住;   2、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新區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標準線的1.2倍以下。    ...

上海公有住房

  上海是公有住房的。只不過為了進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促進住房商品化和住房建設的發展,按照國務院關於加快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的規定,上海市制定了有關條例制針對公有住房的買賣,有了一定的限制。   其中具體條例舉例如下:   1、出售公有住房,應貫徹購房自願、產權歸已、維修自理的原則。   2、凡獨用成套的公有住 ...

上海公有住房購房條件

  上海公有住房購房條件如下:   1、申請人取得新區常住戶口滿二年以上,並在新區實際居住;   2、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新區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標準線的1.2倍以下;   3、在新區無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設用地,家庭無住房或者現有住房建築面積在人均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總建築面積在50平方米以下;   4、未 ...

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是什麼

  1、職工所在單位和本人按規定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1年以上(含1年);未按規定逐月繳存公積金連續三個月以上(含三個月)不具備貸款條件。   2、職工所在單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二年以上且單位未有繳存不良記錄,新調入、新參加工作的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三個月以上(含三個月)。   3、所貸款項用於購買商品房、經濟 ...